无锡滨湖三点推动“庭所共建”走深走实
来源: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6-02-13
“庭所共建”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和发展,是司法力量下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滨湖区司法局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协作,将法庭审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是建立制度化协作平台,确保共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贯彻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庭所共建”工作的意见》,打破部门壁垒,将以往“单打独斗”转变为“协同作战”,实现信息互通、责任共担。依托乡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优势、派出所的前端处置优势、司法所的法治宣传优势以及法庭的专业审判优势,形成“预防—调解—确认”全链条闭环,从源头遏制矛盾升级,筑牢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2025年推动胡埭镇与滨湖法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明确领导机构、职责分工、运行流程和职责分工,胡埭法庭庭长和镇政法委员作为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形势、部署工作。每月或重要时期节点组织召开纠纷化解工作推进会,召集相关单位部门、社区参加,确保信息实时共享、案件即时对接、问题快速反馈,降低矛盾激化风险。
二是构建多元化调解体系,确保纠纷“就地化解、高效办结”。完善基层“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诉前引导。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适宜调解的案件,法庭在立案前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并委托由司法所指导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由马山街道与滨湖法院共同创建“聚枫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合辖区各单位小、散、杂的特点,汇集辖区内法庭、派出所、检察室、司法所、律师、社区等多方力量参与,形成法治服务“1+N”工作体系;在胡埭镇设立“企律通”法律服务驿站,有效化解工业园区内的合同、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成功的纠纷,可以由法庭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诉讼程序;针对重大、疑难、群体性纠纷,由法庭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减轻基层法庭行政压力,实现“1+1+1+1>4”的治理效能。2025年以来,马山街道、胡埭镇通过“庭所共建”机制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65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三是推行一体化普法宣传,确保法治“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胡埭、马山法庭与司法所配合,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共同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形式,拉近司法与群众距离,将调解、普法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在解决纠纷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增强对基层治理的信任感和满意度。2025年累计开展相关法律活动30余场,惠及群众2万多人。创新设立 “庭所实训基地”,加强业务交流培训。胡埭、马山法庭积极选派资深法官配合司法所加强对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业务培训,将真实矛盾纠纷作为教学案例,通过 “案例复盘 + 情景模拟”的模式,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和调解技巧,累计开展业务培训2次。同时,司法所也组织调解骨干观摩法庭庭审,学习法官分析案情的方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来源单位: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
作者:王晏
审核: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