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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能否划扣低保金?

来源: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5-06-30

  【案情简介】

  吴某及其家庭成员共3人为某地区民政局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吴某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银行贷款,合同约定银行对借款人应按合同支付的款项从其在某银行开立的账户直接划收,该银行账户也是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的收款账户。后吴某未依约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民政局发放的低保金予以扣划后,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予以返还。

  【调查与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属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发放给吴某及其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是为了保障吴某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给予的救助,应当用于保障吴某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银行扣划吴某及其家庭成员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的行为对吴某及其家庭成员取得社会救助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造成侵害,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银行返还扣划的吴某低保金。

  【法律分析】

  一、低保金是什么?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二、低保金能否扣划?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典型意义】

  社会救助制度系救助部门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关怀,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的关爱和责任,彰显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发放给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低保金可以用于购买食品、衣物、支付房租等日常开支,解决温饱问题,缓解经济压力。建议在申领低保金时提供的账户不做其他用途,若低保金账户被冻结或由第三方扣划的,可通过协商或者以诉讼方式妥善处理,避免因其他债务问题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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