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惩罚
来源:无锡市法宣办2024-08-28
“你去不去?”
“不去。”
“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
……
“啪”的一声,一记耳光落在了志维的左脸,火辣辣的疼痛让他瞬间蒙了,身旁的室友也被惊得站了起来。还没来得及反应,左肩便又遭一拳,随后连连的推搡将他逼退至墙边,可对方却仍旧不肯放过,上前又是一脚,踹在了他的左侧腹部。
“滚开,我不想打你了!”施暴者大飞对志维怒吼道。
气愤离开的大飞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这一脚,会导致志维脾脏破裂被手术摘除,造成八级伤残。
始作俑者为何下如此重手?他们是什么关系?难道跟志维有什么深仇大恨吗?还是他们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事情还要从4月8日下午三点说起,406宿舍里,没课的志维和室友各自做着手头的事。“诶志维,你帮我去买点东西。”大飞推开宿舍大门,大声嚷嚷起来。志维一直都很乐意帮同学的忙,尤其是身体不舒服,或者是有事情走不开的时候。但这会儿的大飞看起来没有任何情况,语气里还透着一股理所应当的味道,所以志维摇了摇头拒绝。
“是不是要我动手?!”大飞伸手就抓起了志维的痒痒,推来推去间两人出了宿舍。
志维原以为只是寻常打闹,缩着避开大飞的“攻击”,准备回宿舍。
大飞一把抓住志维的肩膀,“你去不去?”
“不去。”志维动着肩膀,想要挣脱桎梏。
“你到底去不去?!”大飞再度问道。
此刻,怒火已经开始吞噬大飞的理智,志维也大声的回道:“不去!”
只见大飞猛地抬起手,一副作势要打的样子,志维连忙做出保护自己的模样,没成想这一动作在大飞眼里竟成了要还手。
“你还手!!”暴躁到了极点的大飞直接就是一巴掌扇了上去。
如果事情能够就在这里结束,那么还算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可惜,脾气暴躁的大飞法治意识浅薄,做事太过冲动,完全不计后果。
提起那致残的一脚,或许是逐渐清醒,开始后怕了吧,大飞直到进了老师办公室时都咬死不承认,只说自己打了志维一耳光,毕竟志维的脸都肿了,这是确实的证据。
但大飞不知道的是,他的所作所为,志维的室友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而且就医后的病历资料也能证实志维的伤情。并不是他自己嘴巴上说没有,就能够抵赖掉的。
面对如山的铁证,大飞后来当庭详细供述道:“我将志维往外推,推到了宿舍门那里。我第一次抬脚的时候,志维退到了走廊边,我就准备再踢他一脚,我以为他还会再退的,没想到……我的脚就踢到了他的左侧腰部……”
事已至此,大飞要为自己的冲动受到惩罚!
被告人大飞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加之自愿认罪,其监护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志维的谅解,所以将酌情减轻处罚。
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原本只是同学间的打闹,没想到却造成这两个还未满十八岁的少年,一个永失脾脏,一个锒铛入狱的结果,着实令人悲痛。
提高法治意识,克制冲动情绪,不要等到酿成大祸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