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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儿童福利院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来源:市民政局2024-0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于2024年1月12日公布,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继2020年档案法修订颁布后档案法治建设又一新的里程碑。无锡市儿童福利院积极响应国家档案法规宣传号召,全院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贯活动。

        集中学习,提升职工参与度。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日,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实施条例》原文,并结合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实际,从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确保全体职工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自觉践行。

        广泛宣传,提高条例认知度。利用院内LED电子屏循环播放《实施条例》宣传标语,并通过“小喇叭”广播站不间断宣传引导,通过这种直观、生动的宣传方式,使服务对象对《实施条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贯彻落实,推动工作规范化。结合条例精髓要义,指导各部门档案相关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工作,把《实施条例》作为开展档案工作的重要标尺,在完善档案工作机制、规范档案收集管理、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细化档案利用措施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我院儿童档案和业务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在新形势下,档案的历史性、社会性、政治性、真实性日益凸显。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全院职工对档案管理法规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我院也将继续加强档案管理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拟稿人:王佳;审核人: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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