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动态 > 区县交流

梁溪区司法局“三举措”学习贯彻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来源:梁溪区法宣办2023-02-06

      梁溪区积极学习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有效覆盖面。积极宣传《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通过线上“法治云课堂”、公众号“法润梁溪”等渠道进行解读,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影响面,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将法律援助范围拓展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等人员,实现受援群众从广泛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扩大援助事项范围,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

      二是强化法援重点人群帮扶。对建档立卡特困帮扶人员、低保对象、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适用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区残联、关工委设立值班律师,开设残疾人、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一律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并提供预约服务,即时受理审批指派,简化流程。

      三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设立“病残孤老灾、低收入群体、未成年人、农民工”群体专门窗口,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受援群众,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等服务手段,落实便民利民服务理念。在社区网格内尝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联络点,设立需求联络员,将群众需求第一时间反馈至上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时回应关切,指派专业人员及时处理相关需求。

      稿件来源:梁溪区司法局

      作者:陶丹

      审核:黄华明

  • 总篇数

  • 总阅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