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张勇等6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3 1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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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00650X/2026-00021
- 生成日期
- 2026-06-03
- 公开日期
-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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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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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张勇等6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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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张勇等6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锡委编办发〔2026〕65号)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 勇同志任局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主任(科长)、四级调研员;
陈 瑜同志任局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副主任(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林 勇同志任局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副主任(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生平元同志任局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二级主任科员;
刘春雨同志任局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四级主任科员;
杨 亮同志任局法治调研科四级调研员;
赵 澄同志任局法治调研科科长;
黄 晖同志任局法治调研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王立铎同志任局法治调研科一级主任科员;
沙 莉同志任局法治调研科一级主任科员;
康正伟同志任局法治督察科科长;
孙志中同志任局法治督察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陈仪方同志任局法治督察科一级主任科员;
荣俊德同志任局立法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鲁宏亮同志任局立法一科副科长;
卢小昌同志任局立法一科二级主任科员;
孙庭玉同志任局立法一科四级主任科员;
陈哲一同志任局立法二科科长;
杨 颖同志任局立法二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李 忠同志任局立法二科四级主任科员;
任凭之同志任局行政复议立案科科长;
冯思源同志任局行政复议立案科副科长;
司林林同志任局行政复议立案科一级科员;
曾润琴同志任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胡 敏同志任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涂冠雄同志任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二级主任科员;
潘 健同志任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一级科员;
王 伟同志任局行政复议应诉二科科长;
薛平卿同志任局行政复议应诉二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刘星宇同志任局行政复议应诉二科四级主任科员;
朱 丰同志任局行政复议应诉二科四级主任科员;
姚龙杰同志任局法规科科长;
陆凌云同志任局法规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钱 可同志任局法规科三级主任科员;
邹兰青同志任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严广婷同志任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
邹 焱同志任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二级主任科员;
陆 裔同志任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李华林同志任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吴筠帆同志任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徐白雪同志任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张进文同志任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四级调研员;
王 军同志任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顾妍桦同志任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
金 飞同志任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
范筱萍同志任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一级主任科员;
孙玉明同志任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四级调研员;
周 敏同志任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赵 桑同志任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赵定雯同志任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高 敏同志任局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科科长;
杨 婕同志任局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科副科长;
贺啸天同志任局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黄小阳同志任局律师工作科科长;
黄 靓同志任局律师工作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刘雨安同志任局律师工作科一级科员;
梁 颖同志任局政务服务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
郭 琴同志任局政务服务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张文晖同志任局政务服务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王 伟同志任局计财装备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徐 锡同志任局计财装备科副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张 鹏同志任局计财装备科二级主任科员;
王晓英同志任局计财装备科四级主任科员;
刘建新同志任局数据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张永明同志任局数据管理科副科长;
田 杰同志任局数据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
孙梦滢同志任局数据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
以上人员原任职务职级均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