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仲裁工作/仲裁动态

全国首个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与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制度在厦发布

发布时间:2026-03-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近日,厦门海事局联合厦门自贸委、厦门市海丝法务办、厦门市司法局、厦门海事法院、厦门市中院、厦门仲裁委、中国海仲等单位共同举办“深化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创新成果发布活动。该活动发布多项海事特别仲裁创新成果,凝聚各方改革力量,为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涉外海事仲裁制度贡献“厦门实践”。

  多部门联合发布《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若干措施》,从制度协同、司法保障、服务配套等方面全方位构建海事仲裁创新的支撑体系。由厦门海事局、厦门自贸委等支持制定的《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重磅发布。厦门海事局吴蔚局长介绍了近年来海事部门在推动涉外海事仲裁以及打造“调解-仲裁-诉讼”海事纠纷多元解决模式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作为全国首个海事专门领域的特别仲裁规则,该规则呼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完善涉外仲裁制度的立法精神,明确了海事争议适用范围,将实践中“海事调解+海事仲裁”、海事技术调查专家引入支持仲裁等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写入规则,并在全国首创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制度,对早期驳回、紧急仲裁员、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等前沿制度予以探索,为建立完善中国特色涉外仲裁制度作出有益尝试。《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推荐公益特别仲裁员名册(涉外商事海事)》及《海丝特别仲裁员服务与支持办法》同步发布,“海丝公益海事仲裁员之家暨共享专家库”正式成立,标志着厦门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制度。首批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共55人,其中21名由厦门海事局推荐的专家型执法人员担任;其余34名由社会报名、甄选产生,主要是来自港澳台地区以及中国大陆的知名律师、专家学者等。厦门海事法院介绍了支持特别仲裁的创新举措。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分享了首例公益涉外海事特别仲裁案的成功经验与实操价值。辖区海员外派机构和船东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签署《共同推广适用“调解-仲裁-诉讼”海事多元解纷模式备忘录》,协力打造国内国际认可的航运纠纷解决优选地。

  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的指导下,厦门海事局积极发挥行业主管和国际合作优势,系统集成推动海事特别仲裁制度创新,提升海事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从对接国际规则到制定引领规则,以法治优化海事侧营商环境,助力航运强国建设。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无锡市司法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司法局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