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强化法治督察护航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1-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近年以来,无锡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擦亮法治督察“利剑”,拓展督察广度、挖掘督察深度、加大督察力度,有效护航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聚力,构建法治督察整体格局。坚持法治督察与党委、政府督查贯通融合,将法治督察纳入同级党委、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科学部署法治督察重点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提升法治督察权威性。强化与纪委监委、党委巡察办、政法机关的深度联动,探索构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积极调动发挥市级首批法治观察员作用,聚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等领域群众关心关注的法治热点难点,收集问题建议,结合年度法治督察加强调查研究和问题移交处理。
二是纵深发力,推动法治督察全面覆盖。将督察范围拓展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复议等法治政府建设全领域,细化督察标准,坚持“督重点、找弱点、察盲点”,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制”,确保督察利剑“有的放矢”。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食品药品监管、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将督察的触角延伸至法治政府建设的最末梢。
三是常长用力,巩固法治督察整改成果。通过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在督察中重点访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倒逼解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低、败诉率高等问题,有力推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带头重视法治、厉行法治,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将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衔接,建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制度等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