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依法行政为工作导向,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服务为民,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行政检查清单及行政处罚清单,持续做好行政权力的监督完善工作。
2.加强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市数据局,联合发布《“15分钟医保服务圈”常态化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省市两级示范点运行服务质效。加强培训指导,开展镇(街道)、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培训10场,召开联络员会议4次,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大市范围医保经办行风建设专项评价,通过“四不两直”实地评测并发布通报,发现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3.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无锡市医疗保障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构建部门协同、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逐一排查销号,目前由医保部门牵头的事项已全部完成。
4.加快医保数字化转型。推进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数据9.7亿条,全市定点机构采集上传率稳定在40%以上,居全省前列。全市41家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月均结算超13万笔。全市945家医疗机构、1842家药店配备刷脸终端、开通刷脸支付,日均刷脸结算约5万笔。全市18家医疗机构支持医保码在院内全就诊流程应用。完成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在国谈药定点医药机构的落地应用。
坚持源头梳理,促进医保政策文件规范有效
1.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文件管理。深入学习贯彻《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落实专家论证、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2.全面开展一般政策性文件清理。持续推进医保领域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对2019年医保成立至2023年底的政策文件底数作了全面摸排梳理,根据文件实施情况,汇总形成清理决定,共对9件文件予以废止,26件文件宣布失效,确保政策文件的合法有效。
(三)坚持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压实医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健全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成员单位扩充至11家,加强联动协作。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加强行政合规指导,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纠正、自我管理。联合财政部门修订完善我市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的斗争中来。截至当前,全市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613家,处理3835家,其中暂停113家、解除106家,完成行政处罚14件,行政罚款628.0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7件,处理处罚违规资金合计1.99亿元。
2.推进智能监管。针对康复理疗、中医、血透等隐蔽性强、基金支出大的项目场景,省内率先建设“治疗审核签到系统”,结合线下人脸识别签到和线上规则审核对专项场景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同时,积极参与全省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运用省智能监管子系统常态化开展基金智能审核监管。
3.加强数据监测分析,推进监管稽核工作前移。结合2023年门诊共济改革实施,开展数据监测分析,通过搭建大数据模型排查数据异常增长的定点医药机构,并在执法过程中创新柔性执法,结合主动告知式、答疑解惑式、释法说理式和行政约谈式 4 种实时普法形式,及时约谈、督促整改,在源头上堵截违法违规苗头。
(四)坚持规范有序,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1.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目前已出台无锡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有力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有效实施。年内完成了《无锡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无锡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意见(试行)》两部重大行政决策的后评估工作,持续跟踪决策实施的社会效果。
2.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各部门开展专家参与公共决策有关事项清理,经梳理,我局共设3类专家库,主要集中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领域,每个公共决策事项都对应设立了相应的专家库。事项设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都有文件支撑。
3.严把行政执法准入关。全面贯彻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原则,组织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以考促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2024年度共有6名人员通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计72人,所有一线执法人员均已获取行政执法资格。
(五)坚持良法善治,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地落实。年内共处理4起行政诉讼,3起行政复议,两起已结案。
2.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明确主要领导主抓12345热线工单办理工作,由1名分管领导协助,截至目前,累计办理12345工单453件。通过“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无锡医保听你说”邮箱、12345/12393热线工单等渠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及市医保中心负责人等分别参加《政府开放月》《走进直播间》等直播节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同时我局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4年,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1件,其中主办件9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3.坚持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社会舆论关注焦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加大医保信息公开力度和阳光政务建设进度。凡属于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的即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我局对外公开平台公开,坚决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并认真做好群众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定法治信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律、党章党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集中学法6次。在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基础上,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编制印发《无锡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并印制汇编,保证所有干部职工人手一册,推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2024年度召开数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问题,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三)加强统筹协调。紧紧围绕服务无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对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牵头处置本地区各类型医保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处方管理等重大决策改革的部署推进,以绝对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以建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体系为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面临严峻复杂的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一线执法人员的人员配备稍显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医保领域专业壁垒较高,欠缺医学、法律、财务等复合型人才,综合能力有所欠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无锡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按照《法治无锡建设规划(2020-2025年)》要求,坚持把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框架下,严格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提升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全流程管理,严格法制审查,对政策文件的实施效果保持重点关注,确保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纪检等多种手段,加大对医保领域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无锡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医疗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对医疗保障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有针对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全局干部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