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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宗局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4年,市民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一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能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省民宗局长会议精神,制定《市民宗局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民宗领域普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宗教界人士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关于宗教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方案》《2024年度市民宗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细化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和宗教事务治理格局。

  2.丰富法治宣传载体。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宪法和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周、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全市民宗领域共制作宣传展板、标语、横幅等200多块(幅)个,召开专题学习会20余次;制作各类板报、专栏80余期,发放政策法规宣传材料3000余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800余人次参加法律知识培训。

  3.完善综合治理格局。创新宗教事务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民宗工作联络员制度,民宗、公安、国安“三部门定期会商机制”,人大民宗侨外工委、政协民宗委和市民宗局“三民宗季度例会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持续推动宗教工作日常巡查纳入专职网格员工作清单和管理职责,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中心作用,实现对非法宗教活动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打击在先的治理目标,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

  1.以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编制《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权力清单(2024版)》,推进民族宗教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7月,修订《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考评办法》,12月制度《全市民宗团体工作调研走访方案》,切实促进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提高民族宗教团体的自我管理水平。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开展对本部门党内法规年度执行情况的梳理,开展对本部门起草、适用、执行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公示,经局党组会研究对我局以市委、市委办名义颁布的5个党内规范性文件做好继续有效的决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录入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印发《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宗教工作基础知识问答》和《宗教活动场所常见安全隐患排查实操手册》,主动适应宗教法治化建设新形势、新要求。

  (三)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无锡市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定,坚持议事规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原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项决策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重大决策法律审查,规范重大决策流程,明确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除涉密内容外都要向社会公开。

  2.规范决策行为。集体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听取相关方意见。进一步明确凡涉及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及场所改建、扩建、异地重建审批等重大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后由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过合法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四)规范行政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旁听滨湖法院庭审活动,开展基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专题调研,推动各级民宗部门加强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围绕当前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民族宗教工作特点,突出服务基层工作需要,推动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升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2.规范政务服务。编制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及“三化”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和目标清单,加强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开展涉基建类项目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地检查所涉宗教场所异地重建、改(扩)建、新建建筑物项目实施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合法合规完善基建规定要求,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发生超面积、批小建大等违法行为。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模拟办事流程,落实工作要求。完善宗教基础信息数据库,办理宗教场所登记证变更手续19件,录入市外转进宗教教职人员基本信息51条。

  3.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动宗教工作任务重的镇(街道)实行“1+1+1”工作法,即明确1名统战委员、1名统战干事、1名联络员负责宗教工作,有宗教工作任务的村(社区)配备信息员,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宗教违法违规活动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境外流入的散发性宗教类出版物、音像制品及宣传品800余册。深入开展“两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多起非法宗教活动,取缔多处私设聚会点,维护政治安全和宗教领域稳定。

  4.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中期评估和突出问题整治。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全面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针对工作特点,制定局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排序表,2人一组,靠前服务指导,增强各区执法力量,规范民宗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并保持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100%。

  5.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双随机”执法检查,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调整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从“两库”中在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建立执法记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实现抽查监管全覆盖;全年共开展随机抽查78次,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监管执法事项的100%;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实现抽查结果公示率100%。

  6.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规章,明确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活动报批、备案程序和安全责任,规范宗教活动管理。健全大型宗教活动预通报制度,年初将区域内大型宗教活动的举办地点、时间等事项向相关单位通报,协调相关单位加强相应保障,合力保障宗教活动安全有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线上线下开展主题活动、安全宣讲、警示教育等活动,通过强化风险辨识和风险管控促进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多措并举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五)强化行政监督

  1.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确定《无锡市民宗局行政权力清单(2024版)》,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范围。加强局内部权力制约,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外部监督。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提案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满意率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涉及各族群众、民族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以及其他组织、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布,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发挥多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定期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引导和支持民族宗教界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涉法律问题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民族宗教界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情况,召开专题研讨座谈会,现场解答法律问题,解析近年来发生的民族宗教领域涉诉典型案例、典型事件,就民族宗教界容易发生的涉法律问题、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辅导、法治宣传。

  2.加强信访工作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民族宗教领域信访投诉问题,引导民族宗教界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共接收各类信访39件,回复率达到100%。在局网站公开民族宗教方面投诉举报流程,方便公众及时反映问题、提出投诉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今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制度。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党校,着力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把握政策、处理问题、做好工作的能力。以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为重点人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宪法及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内容,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政策法规专题学习研讨会10次,局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10次,集体观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纪实2次。

  2.落实年度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制订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集体学法、法治宣传、宗教活动场所“四进”等工作任务,从强化法治监督、深化宣传教育、落实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推进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制定法治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系统学习宪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安全生产法、国旗法等政策法规,提升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召开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传达学习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行政规章规定的主要精神、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参训人员围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举办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培训班1期,邀请市司法、公安、网信、省民宗委等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着重突出非法宗教管控、宗教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等内容。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江苏迅安律师事务所续签年度法律服务协议,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各族群众法律法规宣讲、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民族宗教领域涉法律问题专题调研等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并就本部门对外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服务协议(合同)、规范性文件制订等进行法律审查。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领读,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内法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结合起来,保证学法时间,丰富学法内容,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

  2.推动责任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并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局党组专题研究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存在问题整改。主要负责人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推进。

  3.科学民主决策。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亲自筹划部署推动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项决策机制落地落实,不断规范重大决策程序。督促分管领导指导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带领局党组严格执行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事项不得提交集体讨论的相关要求,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重大决策制定、重点工作方向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城市民族工作协作管理机制,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压实两级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属地管理、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协作共管机制作用,努力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效率,积极化解民宗领域突出矛盾,切实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5.强化权力监管。落实局党组会议制度,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年度述法,局主要负责人向全局人员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普法宣传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提高对合法性审查的重视程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依法管理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对民族宗教问题所呈现出的新形势新情况认识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落实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网络作用发挥仍需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部门执法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高标准高要求。

  四、202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安排

  1.深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周、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推动宗教政策法规落地落实。举办民宗工作培训班,突出理论解读、案例分析、实务操作,着力提升民宗系统干部业务能力与法治素养。以党的民宗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法规、基层民宗工作实务为课题,编制2025年全市民宗系统业务宣讲菜单,服务基层民宗部门、民宗团体实际需求。开展宗教领域涉法律问题专项调研,全面掌握基础数据,督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组织宗教活动、依章程依制度开展日常工作。

  2.创新法治方式,构筑安全防线。编印宗教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和行政执法指引手册等实用工具书,助力依法治理规范运行。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流程与文书制作,提升执法专业性与规范性。落实全科式行政执法模式,强化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全过程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推进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全覆盖。完善全市性民宗团体工作年度考评办法,量化考核指标,推动团体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持续开展“两个专项”“打邪治非”等工作,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定期会商研判,联合依法处置,守牢宗教领域安全底线。

  3.提升服务质效,助力依法管理。加强政务服务清单动态管理,规范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件变更等行政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异地重建等涉基建类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情况调研,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问效,及时纠正各类违建行为,督促属地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把施工质量关、安全关。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坚持线上线下一起抓,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主体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强与网信等部门协同监管,规范涉宗教内容新媒体平台运营,净化线上宗教信息环境,为民族宗教工作筑牢法治保障,推动事业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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