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 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15:4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24-00021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 公开日期
- 2024-05-16
- 文件编号
- 锡司发〔2024〕2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律师,职称,办法,通知
-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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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无锡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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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律师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工作,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锡职称〔2009〕1号)精神,参照《江苏省律师(公证)专业三级律师(公证)资格条件(试行)》,修订我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资格评审办法。
现将《无锡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前的《无锡市律师、司法鉴定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锡司发〔2023〕33号)同时废止。
附件:《无锡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无锡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