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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 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15:4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24-00021
发文日期
2024-05-16
公开日期
2024-05-16
文件编号
锡司发〔2024〕2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律师,职称,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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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无锡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律师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工作,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锡职称〔2009〕1号)精神,参照《江苏省律师(公证)专业三级律师(公证)资格条件(试行)》,修订我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资格评审办法。

现将《无锡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前的《无锡市律师、司法鉴定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锡司发〔2023〕33号)同时废止。

 

附件:《无锡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无锡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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