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刘春雨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17: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23-00049
- 发文日期
- 2023-09-18
- 公开日期
- 2023-09-18
- 文件编号
- 锡司党发〔2023〕2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公务员,任免,通知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刘春雨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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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春雨同志任行政复议立案处一级科员;
刘星宇同志任行政复议应诉二处一级科员;
李 静同志任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级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