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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深化美丽幸福河湖行动(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5-19 11: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23-00066
发文日期
2023-05-19
公开日期
2023-05-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团体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体裁
意见
关键词
规划,河流,湖泊,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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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无锡市深化美丽幸福河湖行动(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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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的决定》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美丽无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市水利局牵头起草了《无锡市深化美丽幸福河湖行动(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市水利局从2022年8月开始起草,在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的基础上9易其稿,经局行政办公会议通过后,于2023年1月、2月两次书面征求市相关部门和地区、单位意见。在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水利局对《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于2023年2月形成送审稿。

  3.2023年2月,市水利局将《实施意见》请示件,呈报市政府审议,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签给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2023年2月底,《实施意见》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市领导审签圈阅,已走完请示件流程。

  4.2023年4月10日,市水利局按照相关要求向市政府递交了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2023年4月26日,《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5.2023年4月底至5月,按照市领导提出的修改意见,市水利局进一步对《实施意见》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审核通过。现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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