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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体育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体育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把法治建设与体育工作有机结合,全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多次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我局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6次。组织开展全员学法,通过“三会一课”、党政干部学习班、局月度办公例会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市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细化落实局系统法治建设监测评价任务,在全市体育局长会议上安排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督查、半年有汇报、年底有考核。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配齐配强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同步部署推进述法和年度考核述职,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将述法工作写入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三是带头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局领导班子坚决贯彻实施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带头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顾问、政务公开等制度规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切实强化内部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二)依法高效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根据省编制公布的权力清单,我局对权力事项进行逐项梳理、主动对接省局业务部门,做到应领尽领,动态化管理。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加快“放管服”改革,强化“不见面”审批能力,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加强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事项承诺期限进一步压缩为1个工作日,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由85%提升至94%。完善“好差评”制度,实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全年市体育局无差评。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应报尽报”原则,统筹做好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市电子证照系统、市监管数据中心、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无锡平台、江苏无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等相关系统平台的信息更新、数据应用和联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快体育重点领域立法制规。抓住市人大常委会编制2022-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的窗口期,研究并申报《无锡市全民健身条例》立法和《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修订两个项目,《无锡市全民健身条例》已列入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预备项目。二是突出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落实《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下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通知》,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流程指南和参考文本,严格执行制定、审查、发布、备案、清理程序,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为落实“双减”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无锡市青少年(幼儿)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提供了法治支撑。三是全面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由法律顾问对合同协议、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性文件等开展法制审查,对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为局系统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突发事件应对等提供法律支持,共计邀请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合同文书37份、提供法律咨询11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全局“三重一大”事项。制定体育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将市奥体中心项目建设、制定《无锡市青少年(幼儿)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确定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社会参与面广、影响大的无锡马拉松等重大体育赛事,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力量建设。以体育市场执法队伍改革、局内设机构增设市场稽查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加强日常学习,通过案卷评查、业务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落实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集中组织参加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强化“三项制度”落实。根据内设机构职能调整,重新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理清工作流程、环节,形成行政执法闭环管理。三是强化体育行业监管。全面实施“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60家(次),检查结果及时回填监管平台。突出高危项目监管,召开夏季游泳场所安全工作会议,向经营者解读法律法规,进行警示教育,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游泳场馆联合检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高危项目经营场所进行检测。我市高危体育项目审批监管工作在省体育局条线会议上交流,“专业检测规范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列入2022年无锡市24件市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加大体育赛事安全管理,市县两级全面启用赛事管理系统,每月对赛事计划作动态跟踪调整,严格落实路跑赛事备案审核制度。

  (六)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根据《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无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无锡市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预案》,建立事件分级、组织体系、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培训演练等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强化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2022年共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件,满意率100%。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锡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全面、主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做好热点问题回应解读。三是建设诚信政府。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无锡市体育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事项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无锡市体育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规定》《无锡市体育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年度37份合同都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控合同法律风险。四是有效化解纠纷。借助12345平台、官方网站等,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有关事项。2022年受理12345热线工单436件,答复满意率99.1%。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民事纠纷,及时开展调解。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印发《无锡市体育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根据全市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围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兴奋剂入刑等普法热点和焦点,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先后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健身条例》普法宣传、法治学习专项答题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新修订《体育法》为专业法普法重点,以8月8日全民健身日和体育宣传周为契机,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广场普法、发放资料、电台直播、有奖竞答、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让新修订《体育法》走进体育赛事、走进商超企业、走进人民群众、贴近百姓生活,工作亮点获“法润江苏”江苏省普法官方平台推送。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及省、市法治建设要求,仍存在差距与不足:一是体育法治理论研究不深,体育立法制规还需加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育执法的权威和效果。二是普法方式方法创新不足,面向社会面的普法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特别是面向体育小微企业宣传体育法律法规的渠道还不够通畅,与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的结合有待加强。三是法治队伍力量还不足,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欠缺,既懂法律又懂政策的人比较少,公职律师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体育局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局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确保中央、省市法治建设要求落到实处,体育系统推动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有力有效。

  二是进一步加快立法制规。加快《无锡市全民健身条例》立法,对体育法、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上位法内容进行细化补充,对成功改革举措给予固化,将社会普遍关注的区级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体育公园建设、闲置地改造赋能、新建居民小区公共体育设施配建等内容在本地条例中以适当形式体现,依据上位法充实市、市(县)区两级政府监管职责及履职手段。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探索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与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相结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四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数据库,打牢政务服务基础。加强对市(县)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指导,畅通高危审批项目数据共享渠道,推动服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五是继续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每月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借助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体育部门合力,将行政执法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做好全市体育行业市场主体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继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丰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利用方式,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对体育行业法规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依法治体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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