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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2年度,市地方金融局按照《法治无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精神,对照《无锡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内容,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金融监管职能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三定方案实施以来,着力加强地方金融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增强监管能力,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各业务处室厘清监管职责,从严从细,深入压实7+4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形成了实时跟踪、实地探查、实效整改的监管模式。通过组织相关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年审评级检查、审计、双随机检查、现场检查、资产核查等监管工作,建立年审和监管评级相结合、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审计)相结合、双随机检查和部门联动的监管工作制度,初步形成审计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促整改---检查验收的全闭环监管工作流程,确保各类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局已累计组织7次业务检查工作,开展了6场金融机构业务培训会议,累计审计100家企业,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资格

  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的要求,进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自查,完善执法主体基本信息,初步确定执法主体权力范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率先开展执法资格考试、要求持证上岗;编制《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建立专人管理执法证件,规范执法证件申领程序。我局已有28名干部职工依法取得执法资格,累计领取执法证件30余次。扎实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等金融法律法规的宣贯,提高对重点涉法事项的敏感性及领悟力,组织县市区开展法治培训3次,请进专家专题开展法治培训课1次,探索研究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地方金融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奋力践行依法决策制度

  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中共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议事规则》,以局党组会为载体、以局长办公会为抓手,加强集体领导,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组织编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工作重要论述摘编》《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等材料汇编,增强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今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已开展14次局党组会议、10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了67项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创投无锡经费申报、除非宣传等一系列“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切实贯彻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了行政决策的民主性与合法性。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统一规范各类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对地方金融监管行政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明确了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局共上传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目录13项。按时报送工作动态,开展行政检查7次,按期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严格依照设立、变更要求及相关工作程序实施行政审批,指导新设小贷公司2家、融资租赁公司2家,商业保理公司1家,引导2家小贷公司实施资产重整、盘活存量资产。

  (五)着力拓宽投诉监督渠道

  在单位官网明显位置公布投诉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方便社会公众精准监督;指定专人专岗负责官网、微信公众号咨询投诉信件整理及回复。今年以来,我局共处理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投诉440件、阳光信访平台602起、现场接访78起、群众来信8件、金融局投诉咨询热线500余起,主要集中在各类民间借贷、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非法集资等领域。针对上述信访投诉,我局先后组织现场检查、约谈高管1000余次,下发监管意见及风险提示函2份,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83份,阳光信访、12345政府服务公共热 线年度办结率100%。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责任处室及工作目标。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开展防非处非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全市上下共开展各种“八进”类型的集中宣传5325场次,市级制作宣传短视频3条,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册151769份,张贴悬挂海报、标语10842条(幅),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新闻和信息1213条,发送短信19.7384万条,通过各种宣传渠道,累计覆盖群众超46万人。

  二、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专题会,听取法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依法履职、监管执法等重要议题。其引领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治能力。年初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全年学法计划。带头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参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安排的法律专题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系统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用法治启迪思想,依法律执政理事。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金融持续加大服务实体力度,着力防控金融风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反诈等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非法金融活动排查等,积极推进反诈机关建设,全力配合做好市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认真抓好市纪委监委派驻三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公示备案。

  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依法决策。建立了党组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不搞“一言堂”,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在单位人事调整、经费使用、重要工作安排等事项上,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决策前,认真调查研究并与班子成员深入沟通;决策中,允许班子成员各抒己见,不强求一致;决策后,按照决议,同心合力贯彻执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全年组织专题宣讲5场,举办专题读书2期,组织专题学习22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强化正面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渠道,积极传播无锡金融故事,提升无锡金融影响力,为全市良好宣传舆论氛围做出积极金融贡献。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不断健全财务、人事、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细化经费申报流程、规范人事变动程序、深化行政执法规则,持续提高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行政效能,全面践行依法治市。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促进班子建设。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党课辅导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指导工会、妇联开展群众性活动5次,全年发展党员1人。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打造“金诚先锋”党建品牌,联合市妇联共建党建联盟,架设政社企公益服务平台。 “融媒+”党建联盟作用进一步发挥,指导全市金融系统参与专题学习宣讲,广泛宣传金融知识。

  三、依法行政工作的不足和原因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逐渐建立并完善法治工作体系,依法行政工作已卓有成效。但是,我局法治建设依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法治监管抓手不够

  由“办”到“局”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推动着地方金融工作由以服务协调为主向以地方金融监管为主,行政职能扩大。虽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监管条例已出台,但法律实践仍在探索之中,法治监管尚未形成体系;同时,按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部分被监管金融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权限在省一级,目前尚未得到省金融监管局的明确授权,市级监管有心无力。

  (二)依法行政效能薄弱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编制下发,促进了我局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行政执法渐近稳妥。但是,作为新生部门,执法工作本就处于摸索阶段,执法的尺度还待确定,现阶段我局的执法工作仍停留在执法检查层面,行政执法效能不明显;另外,执法人员缺乏统一、专业的规范化培训,执法素质参差不齐,实践操作难免有偏差,执法决定说服力需加强。

  (三)法治意识有待强化

  经过阶段性的法治教育洗礼,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知识基础进一步夯实,巩固了法治建设理念,强化了法治思维。但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没有深刻理解法治政府的深刻内涵,对法律采取工具主义的态度,统一组织的无纸化法律知识测试的参与性不高,行政工作中法律思维尚不丰富。因此,我局应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2023年度推进工作的主要安排

  下一年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全市金融监管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力度。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金融监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坚持把培育法治精神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始终。以《防范非法集资处置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出台为契机,抓好金融法规宣贯实施。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为指引,完善集中培训、考试测试等法律学习模式,以深厚的法律素养武装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建章立制,持续规范党员干部依法依规用权,引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推动市级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增强对地方金融监管和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调度,稳妥有序协调化解重点领域信用风险。

  二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建设,推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我市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四项机制,强化风险监测、研判、评估,开展常态化风险防控处置,发挥各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作用,下好风险防范“先手棋”,提升地方金融治理能力。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开展对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公布治理成果,落实对社会的承诺。

  三是紧紧围绕我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深植法律意识,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机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探索地方金融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创新依法行政举措,努力转变工作职能,监督检查工作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为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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