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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科技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2年,市科技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无锡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无锡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无锡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注重将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科技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在服务全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实施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就局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规范执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动政务公开、权责公开。依托政务网站,及时公布科技创新工作事项、工作动态、权力事项、办事流程等,以及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工作。公布了2022年度限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单位名单,88家企业不得申报2022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依照规定撤销隆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三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强化服务支撑。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推动利企便民举措落地见效,2022年以来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窗口累计办件4735件,共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687份,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证4048张。四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分别于3月、6月、9月开展了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11家涉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企业进行了工作检查和指导。

  (二)强化科学立法,实现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认真施行《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从文件起草、审查、审议、发布、备案及清理等流程环节加强指导,监督规范性文件的管理,2022年全年累计审核并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在规范性文件审核方面,按照市人民政府令〔2022〕第179号《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整理形成《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工作流程表》,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在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根据《无锡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和《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年初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其中10件继续实施,5件修改,3件废止,并将清理结果在局官网上公示,同时向司法局报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锡政办通〔2022〕59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并建议废止《无锡市外国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锡政办发〔2009〕302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普法守法,提升工作效能。按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求,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月”“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有组织犯罪法”“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活动,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在2022年无锡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和“全国科普周”主场活动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条例》。按要求报送年度媒体公益普法工作计划及反馈《2022年市级机关部门月度普法项目清单》,制定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局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执法事项基本信息、审批窗口人员信息等内容,并及时上报我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数据,在许可过程中全过程记录申请人申请、材料预审、审查和决定等信息,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全面落实法制审核责任制,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以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新梳理,明确各处室、科创中心的负责人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积极开展2022年上半年我局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暨证件核发工作,组织行政执法新领证人员培训考试,局机关、科创中心和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共计13人报名参加新领,11人参加换证工作,全部通过考试。

  (五)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强化行政系统的自身监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格局。2022年无锡市科技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无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二是完善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实施“阳光作业”,防止“暗箱操作”。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聘请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张红岩和徐军两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22年以来共审查合同4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局内目前有4名公职律师、申请公职律师1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我局重大决策、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合同协议起草审查、处理涉法事务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履职担当,明确领导职责。按照《无锡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新梳理,明确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处室本单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局行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法治学习,强化法治素养。落实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学习《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无锡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无锡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学习《科技进步法》《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将法律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至少进行集中学习一次,累计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共计19余次,有效提高实际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审查制度。按照市公平竞争委员会有关部署,对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修订,制定《无锡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并提交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责任主体、审查方式和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任分管负责人,法规部门(政策法规处)作为审查的牵头部门,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为审查的责任主体,在各类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制定中,做到规范性文件出台的一文一审,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同步开展,统一审查模式和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和流程。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机关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与科技创新工作结合力度不够,在推进法治建设上,还需进一步明确考核机制。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处室法治理念不强,轻视前期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以及后期的合法性审核、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忽略了制定规范的民主公开性。提交审查时对起草说明、公平竞争审查、调研报告等缺乏主动性。相关处室对实施满2年的规范性文件不主动审查、提出清理意见。

  (三)行政执法规范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三个环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自觉性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难以满足当今时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需要,经过系统的业务和法律培训的为数也不多,执法处室负责人带头考取执法资格证的主动性不强。

  四、2023年工作打算

  (一)推进执法提质增效。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及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在行政执法处室中落实执法人员,保障执法、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以市产学研科技成果洽谈会、“科技金融进孵化器”专场活动等科技活动为契机,积极落实各执法处室开展“八五”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单位、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扩大抽查区域、行业,力争做到全覆盖。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科技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例会制度,定期召集执法处室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完善机制。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理论学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利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机关人员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并组织人员参加“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开展法治教育。

  (四)深入贯彻落实好科技进步方面法律法规。结合今年1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及即将出台的《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加快制定我市科技创新“1+4”政策文件,持续释放政策红利。邀请相关专家,围绕学习科技进步方面法律法规这一主题,结合科技系统工作的实际,给院所、高校、园区的科研人员宣讲,帮助领会相关的内容和要求,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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