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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紧抓三类人群做好《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贯彻学习(图)

发布时间:2022-08-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出台后,无锡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紧抓三类人群扎实开展学习活动。    

一是处室人员先行学,抓住“关键重点”。在《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布后,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处室第一时间组织内部业务学习,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学习任务,确保学懂弄通,提高业务能力。另外,处室人员还结合1月3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和3月1日起施行的《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展开学习研究,对三份文件中不一致的地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内部讨论、向上级请示等进一步厘清工作困惑、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抓好“关键少数”。根据《2022年无锡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机关干部专题学习计划》,7月中旬召开干部专题学法会议,立法二处负责人围绕《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根据自己的实践工作经验,结合具体案例,向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讲解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与起草、审查与审核、审议与发布、备案与清理等内容,涵盖了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通过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为全体人员依法行政起到示范作用。    

三是条线人员共同学,抓牢“绝大多数”。结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与市政府其他部门、区县司法局进行深入交流学习,就《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的新规定、新举措开展探讨,比如如何进行廉洁性论证、如何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发展要求、如何完善起草说明等。再次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内容、制定程序等工作规范,要求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等评估论证情况及结论必须在起草说明中载明,进一步明晰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方式,促进整个条线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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