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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立法后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立法后评估报告

 

《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15年11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施行。结合近年来我市相关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无锡市司法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规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将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无锡市司法局作为《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关,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评估工作小组

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立法处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评估的日常工作开展,以及评估数据的采集、分析与整理、统筹协调、汇总评估等工作。

  (二)制定评估方案

  为做好《规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定了《<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方案从评估目的、评估组织、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内容、评估步骤等方面对评估工作提出了详细计划,明确了将《无锡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市政府第142号令)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技术性和绩效性作为评估标准;确定了本次评估主要采用的方式是通过座谈会、专题调研的方式征询相关专家意见,确保《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全面了解《办法》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情况,《办法》立法后评估办公室根据评估方案的要求,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三)意见收集及调研

1.立法比较分析。将《规定》与国家、省、市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比较和梳理,深入分析《规定》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和立法技术性等。

2.发函征集意见。向相关单位发评估征求意见函;

3.召开座谈会。召开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及其他专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4.组织调研。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实效性,评估工作小组至苏州市司法局开展调研工作,就相关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开展进行交流、学习。

(四)进行分析评价

评估小组将《规定》与国家、省、市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比较和研讨,对座谈内容进行文字梳理,对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并全面分析和总结,确定了评估报告撰写框架和初步结论。

(五)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小组在汇总、分析评估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评估报告,然后经局立法后评估工作小组对初步结论进行论证,形成正式评估报告。

二、评估结论及分析评价

 通过归纳汇总所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评估标准逐项分析,得出初步评估结论。经评估小组研究论证后提出了《规定》继续有效的处理意见。

 《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已经实施五年有余。总体上看,《规定》作为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质量较好,立法目的较明确,制度设计相对合理,结构较为完整、层次分明、逻辑严谨、表达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目前《规定》实施的法律环境无明显变化,可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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