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公司律师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公司律师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一、国有企业申请开展公司律师工作应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情况简介、营业执照,企业股份、股权情况说明;

  2、公司律师律师事务部设立申请(向司法行政部门正式行文);

  3、公司制定的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律师事务部工作职责;

  (2)公司律师遴选条件及遴选申报审核程序;

  (3)公司律师岗位职责;

  (4)公司律师日常业务管理制度;

  (5)公司律师业务培训机制;

  (6)公司律师岗位履职考核制度;

  (7)公司律师奖励惩戒制度等。

  4、《公司律师律师事务部设立机构登记表》(在系统中填全要素后直接导出)。

  二、申请颁发公司律师工作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公司律师执业登记表》(在系统中填全要素后直接导出);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含正本、副本);

  4、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申请人被所在企业派驻到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还应同时提交派驻工作的证明、文件);

  5、申请人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申请人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②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得担任公司律师的其他情形;③申请人只从事本公司内部法律事务,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公司以外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法律事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或者申请人曾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的职业经历证明;

  7、申请人近期蓝底二寸证件照一张。

  三、申请开展公司律师工作及申请颁证程序

  各国有企业应按照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提交单位有关公司律师制度建设的相关材料及开展公司律师工作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经本单位遴选后,通过单位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颁发证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省属国有企业向江苏省司法厅提出申请,由江苏省司法厅审核颁证。

  2、市属国有企业向无锡市司法局提出申请,由无锡市司法局审查后报江苏省司法厅审核颁证。

  3、市(县)区属国有企业,经市(县)区司法局初审后,向无锡市司法局提出申请,由无锡市司法局审查后报江苏省司法厅审核颁证。

  4、大型民营企业以工商登记地为归属原则,按前述程序办理。

  申请材料(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或者JPG格式)必须通过“江苏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至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处留存归档。联系电话:81822168。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无锡市司法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司法局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