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关于马建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0 15: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21-00046
- 发文日期
- 2021-07-30
- 公开日期
- 2021-07-30
- 文件编号
- 锡司党发〔2021〕2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政法,法律,干部,公务员,任免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马建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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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政法办,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马建良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四级调研员,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四级调研员;
杨亮同志任法治调研处处长,免去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荣俊德同志任立法一处处长,免去其立法二处处长;
袁勇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免去其法治调研处处长;
王军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局长(正科),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处长;
殳年峰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副局长(副科),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副处长;
唐惠刚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支队)三级主任科员;
戴勇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陈哲一同志任立法二处一级科员,免去其立法一处一级科员;
张冕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一级科员,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支队)一级科员;
孙庭玉任立法一处试用期人员;
王伟东任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无锡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