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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周晓明等9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4-06 13:5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20-00020
发文日期
2020-03-30
公开日期
2020-04-06
文件编号
锡司发〔2020〕2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表彰,奖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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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给周晓明等9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司法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2019年,宜兴市发生“9.28”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锡山区发生“10.10”“10.13”两起突发事故,宜兴市和锡山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妥善完成了事故遇难者的赔偿、调解等处置工作,许多同志坚守一线、不畏艰难、连续奋战,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涌现出一批政治过硬、勤勉敬业、甘于奉献、实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周晓明等9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苦干实干、砥砺前行,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记个人三等功名单

  无锡市司法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记个人三等功名单

  周晓明  宜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云平  宜兴市司法局副局长

  承安东  宜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齐芬  宜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唐金虎  宜兴市司法局和桥司法所所长

  潘幼忠  宜兴市司法局张渚司法所副所长

  刘国平  江苏省荆溪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亚珠  锡山区司法局东北塘司法所所长

  荣  江  锡山区司法局鹅湖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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