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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 16:4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19-00050
发文日期
2019-03-18
公开日期
2019-03-18
文件编号
锡司发〔2019〕2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政法,机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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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紧扣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坚定信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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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紧扣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坚定信念信仰信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扎实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着力服务大局发展,着力统筹法治建设,着力构建六大体系,着力改革创新发展,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在新的起点铸就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在全省领跑,助力“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领跑发展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充实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广泛开展“法企同行”、“民营企业体检”等活动。加强企业创新法律保护,推动形成鼓励支持创新的社会共识。集聚律师、公证等优质专业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律服务高地。

  开展服务“三大攻坚战”专项行动。广泛开展防范金融风险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深化服务政府债务化解系列活动,持续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集聚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紧扣“病残孤老灾”特殊贫困人口和市重点经济薄弱村,开展法律扶贫专场活动。深入开展“绿色法治宣传”“环保行政执法监督”等行动,综合运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手段助推污染治理,积极开展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

  主动参与无锡重大战略建设保障实施。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在重点涉外企业建立律师工作站,建立重大涉外经贸活动聘请我市律师机制,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乡村便民法律服务,拓宽新农村发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村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提高乡村依法管理水平。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搭建法律服务机构与政府企业的对接平台,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区域协作合作机制。

  二、着力统筹法治建设,构建法治无锡新格局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依法治市组织架构,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法治无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整合法治城市、法治市(县)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考核资源,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估,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中的参与机制。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大力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法治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推动法治联动。建立“谁立法谁普法”机制。建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融为一体的评估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与立法民意征集点有机融合,推动立法制规和文件清理。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构建基层“三治融合”的工作格局。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拓展线索摸排渠道,优化举报方式,加强对涉黑涉恶重点特殊人群帮扶,防止黑恶势力的侵蚀,做好案件指导监督,推动律师依法、依规、高质量代理,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强大舆论氛围,确保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

  三、着力构建“六大体系”,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

  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立法工作体系。加大调研力度,探索建立立法前评估机制,完善政府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推动委托第三方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重要政府规章草案,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完善政府立法协商和立法后评估制度,推动评估成果转化应用。对现行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规规章。健全与相关部门定期交流机制,加强培训、研究,提升立法制规能力。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加大民众参与立法力度。

  健全严密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协调做好综合执法队伍的组建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划清“放管服”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界限。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评估机制。

  健全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市、市(县)区建立专门的宪法宣传教育中心,广泛开展面向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引领工程,推进法治文化示范点和精品项目建设,深度挖掘法治文化与陶刻、锡剧、版画、楹联、桃娃、大运河等资源的结合点,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线路和文创产品;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水平,严格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对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专项梳理,强化动态管理,对不合格及时淘汰;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完善以智慧普法平台“典型案例库”和“类案推送”为基础的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法治需求的匹配度。

  健全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责任,健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力度。强化面向公民个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落实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联动机制,推动“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进驻“三大平台”,支持公证处、鉴定机构、仲裁委员会向基层延伸。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贯标工作,年底前平台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加强社会力量统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加快“法律服务云”建设,加大无人律所、智慧小司等服务终端的推广应用,规范“法润民生”微信群运行,健全运营服务配套机制。

  健全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大安保任务和重要敏感节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信访形势基本好转。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快人民调解小助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类案平台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推进法院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加快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和服务退役军人的专门调解组织建设。

  健全一体运行的刑事执行体系。逐级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构建以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为主体,未成年矫正修复基地、阳光帮扶基地、自助矫正亭为补充,司法所及相关社会组织为支持的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推动县级安置帮教协会全覆盖,落实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管理工作规范,探索建立“1+1+N”协议签订和协议履行模式。严格贯彻省《后续照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推动建立市(县)区禁毒委员会牵头,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后续照管与社区康复融合发展组织机构。深化“1+4+N菜单式精准帮扶”品牌建设,开展后续照管“一市(县)区一品”品牌创建工作。

  四、着力改革创新,激发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活力

  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积极落实《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建立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指导在相关领域和镇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机制,畅通复议渠道。深化司法行政标准化工程,建立健全标准动态更新机制。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机构设置,规范管理体制和实施程序。加快推动律师事务所品牌化、专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扩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覆盖面。完善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推进仲裁机构治理改革,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全面落实。推进落实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职前教育。

  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基础平台”“一线平台”“综合平台”的要求,建实建强建优基层司法所。推进司法所分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司法助理制度试点,推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共建。将立法民意征集、乡镇(街道)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综合执法监督等职能赋予司法所,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智能硬件、业务平台、信息数据等统筹使用,切实发挥工作合力。 加强一体化智能平台及各业务系统日常工作巡查,有序推进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数据分析研判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等重点场所建设运营;推进一体化平台及各业务系统的功能整合,力争做到一个平台录入、一张清单采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配置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病毒防护、预警检测等必要的防护设备,逐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制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筑牢司法行政事业良好发展根基

  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全面落实党建先行要求贯穿队伍建设始终,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建立并认真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主题活动。深化政治巡察,增强全系统政治免疫力。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及时指导、督促和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充分结合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实际,重视思想理论宣传阵地管理,扎实做好舆论引导把控工作。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升领导干部学习研究、统筹协调、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舆论引导等能力。健全挂钩指导、推荐优秀、诫勉约谈等机制。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制定年轻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实施方案,推动干部队伍有序接替、良性发展。

  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围绕拓展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政府法治和司法行政业务等重点工作,加强分层分类培训。健全完善司法行政人才发展规划,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围绕法治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开展对策研究,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大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按照市司法局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开展常态化自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学风,建立领导干部调研常态化、全覆盖机制。探索推行“支部+12348法律服务队”做法,扎实做好包干地区的督导落实、帮扶帮困等工作。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行业行风建设。

无锡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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