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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17-10-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知识产权是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也是市场经济重要的交易资源。但是知识产权由于自身的期限性和价值易变性,导致其容易被侵犯。因此,如何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增强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应对能力,成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管理人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由于自身的独占性以及可复制性等特点,能够带来数额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知识产权在实际的管理与运用中,容易出现被人假冒、模仿、泄露与被抢注等法律风险。

二、部分知识产权管理人在处理专利技术以及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问题上,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与风险应对措施。科技人员就职流动中,把原单位关键技术带去任职的新公司,加剧了知识产权的流失。

三、在知识产权交易合同管理中,对于以知识产权作为特殊标的对象的合同条款制定与审核方面,缺乏监督管理手段,无法运用知识产权交易合同作为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

风险提示:

一、知识产权所有人、管理人应树立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并将知识产权的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到部门、岗位的工作流程中。

二、知识产权所有人、管理人需加强专利信息检索工作,避免由于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导致法律纠纷。同时建立商业秘密、专利等相关规章制度,划分保密范围,与员工以及经营当事人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三、知识产权所有人、管理人要提高对专利检索信息的运用能力,避免出现重复研发。对于商标注册可定期进行网上检索查询,及时发现相同、相近的商标信息,并对涉嫌侵犯到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提出异议。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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