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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锡市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法宣办2023-06-1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深挖无锡本地优秀传统和特色文化资源,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宣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文联面向全社会开展无锡市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展映一批优秀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阶段(6月-9月)

(一)活动主题

活力无锡·法治相伴

(二)作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作品。

2.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的作品。

3.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挖掘无锡本地文化特色,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作品。

(三)作品类型

1.视频类:包括微电影、短视频、公益广告、动画、音乐MV等,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输出格式为MP4。其中,单件微电影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其余类型视频单件时长不超过3分钟。

2.海报类:采用JPG格式,单件作品不小于5MB。

3.书法类:软笔书法,无需装裱。

4.绘画类:包括漫画、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等,无需装裱。

(四)作品报送

1.视频类、海报类作品报送电子稿,连同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1)一同发送至邮箱wxfaxuan@126.com。作品命名及邮件主题统一为“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单位或作者姓名”。

2.书法类、绘画类作品报送原件,需附上纸质版报名表一同报送至无锡教育电视台(梁溪区运河东路578号814室)。

3.各市(县)区统一组织参评的由各市(县)区法宣办统一报送;中小学和幼儿园、大中专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参加评选的由各学校统一组织报送;各市级机关单位参加评选的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个人报名参评的由个人直接报送。统一组织报送的需填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

4.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85726919,18961835208。

(五)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应为今年1月份以来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发现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2.作品中引用、解释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要做到准确规范。

3.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4.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还,如有需要请作者自留备份。

二、作品评审阶段(10月)

(一)评审方法

由市法宣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开展评审,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二)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按视频类、海报类、书法类、绘画类4项(书法类、绘画类分设成人组及青少年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视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同时对发动、组织积极的单位、集体设置优秀组织奖。

(三)结果公布

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宣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文联发文通报获奖名单,并通过无锡智慧普法公众号、无锡司法公众号及无锡普法网公布获奖情况。

三、作品展映阶段(11-12月)

1.在“12·4” 国家宪法日活动当天对获奖单位(个人)进行颁奖,并在活动现场进行获奖作品展映。

2.优秀作品在省、市各类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市法治宣传教育场馆,本地部分App、媒体,公交、地铁站台,移动电视上推广展示。

3.优秀作品将同步推荐报送国家、省相关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

 

附件:1.无锡市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2.无锡市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名汇总表

 

中共无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中共无锡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无锡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无锡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司法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无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无锡市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

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视频类□

海报类

书法类

成人组

绘画类

成人组

青少年组

青少年组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作品简介(150字以内):

承诺:本人(单位)承诺,所提交的作品均为原创作品,无抄袭仿冒他人成果。作品如违反版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其法律责任由本人(单位)自行负责。本人(单位)同意主办方有权在活动组织过程中无偿使用其作品进行展出、评奖等活动。

 

 

承诺人(单位)签名(盖章):

注:18周岁及以上为成人组,4周岁至17周岁为青少年组。

             
 

 

附件2

无锡市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名汇总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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