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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崇法,笃行致知

来源:无锡市法宣办2022-09-08

  我国春秋时期的管仲说过:“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由此可见,法律自古以来对于社会都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乃国家根本大法。放眼世界,早期英国的“不成文宪法”,它是17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争夺政权过程中的产物。“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千年前,严苛的商鞅变法成就了强秦的诞生;唐代的三省六部制,元代的行政到明清的督抚;王安石的不畏人言到梁启超的公车上书;从临时宪法到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千百年来,中华文明薪火延绵,中国历史的重大演进过程中总是闪耀着法律的光辉。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治必行”。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执政者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能不能坚守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官清廉。近日“扫黑风暴”电视剧的热映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其中一些黑暗势力的“保护伞”让人大吃一惊,但这一个个片段可能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缩影。“闻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由此可见法律规则的良好落实还需要当政者以身作则,需要公平公正的态度,以及清正廉洁的觉悟。

  或许一般人觉得宪法的作用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微乎其微。然而,宪法其实时时刻刻都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例如我们耳熟能详的:遵守学习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尊重社会公德等等,公民的基本权利都由它来予以支持。有了宪法,我们的生活才得以保障;有了宪法,国家权力才能有序的实施;有了宪法,中华民族才有利于傲立世界之林。宪法是母法,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些都是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这便意味着,要让人们识法、知法,让法律走进广大群众的心中。

  历史上英国的“光荣革命”给予资本主义权利,迫使詹姆二世狼狈而逃,奠定了宪政基础;俄国十月革命的炮响,为无产阶级革命开辟了新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开辟了新路……。当然,社会的蒸蒸日上发展既离不开工业的改变,也要求法律内容伴随着时代的潮流而更替。唐代欧阳询等人编撰的《艺文类聚》中曾有言:“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其更加完备,从而体现“法时转,治有功”的改革理念。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身处新时代发展的进程中,相信我们会把法律浇灌于心,接受滋养,茁壮成长。

  (作者:无锡市天元技工学校  杨艳;指导教师:张琦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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