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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生的必修课

来源:无锡市法宣办2022-02-15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利字当先,人们玩起了“权力游戏”,这时法治成为了捍卫这个社会的顶梁柱,它如一缕清风抹去了这世界脏乱的污点。“国法”之外,亦有“人情”,在这个法治的社会,经常有法与情的碰撞与磨合。有人说法律是冰冷的、无情的,法大于情,但法与情究竟如何正确取舍?

  2012年8月7日,有一则新闻引发热议:《湖南鱼贩王培军扶老太并送医反被讹20万》。湘潭市某菜市场的鱼贩子王培军用歪歪扭扭的字迹写下了一段话之后,拉下店里的卷闸门,用一瓶农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王培军一生做尽好事,但却因为自己的好心惹来了天大的麻烦,他没有选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走了极端,选择了自杀。原因仅仅只是因为在去菜场上班的路上,帮助了摔倒在地的袁老太,并遭到了连续不断的讹诈,甚至是家人性命的威胁。《三字经》中都说“人之初,性本善”,什么是“善”,心怀善意的我们难道不应该扶嘛?我特别认同北京晚报记者所说:我们不仅要扶起被摔倒的老人,还要扶起“看到老人摔倒了不敢扶”的观念,让每个人都把“扶老人”当成自己的第一反应,让生命至上成为社会共识。

  如果我是王培军,我当时会去扶嘛?如果你是王培军,你会去扶嘛?我的答案是:我会。从小我便被教导勿以善小而不为,扶起老人也是扶起我内心的善意。同样我也坚信,法律是公平的,是正义的,是值得我们信任的。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内心的善意。2021年3月2日在四川有位高龄老人在站口摔倒,周围人来人往,却无一人敢上前去伸出援手。老人整个人头朝下躺在楼梯当中,他挣扎着试图起来,最终失败。究竟为何?为何大家会如此“冷漠”?

  经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人看到老人倒地的第一反应就是想要扶起摔倒的老人,但想到新闻中报道的因扶老人被讹,都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并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做这个好人。甚至有很多人在帮扶老人被讹后闹上网络新闻,他们所需要承受的便不仅仅是医疗费这么简单。在网络这样的一个虚拟世界里,事件本身真真假假难以辨别,在网络热点的冲击下,大部分人都会站在道德高地上,去谴责在此事件中他们认为不正确的那一方,有很多遭受网络暴力的人因为不堪压力选择自杀。因帮扶反被讹屡屡发生,所以人们内心筑起了一道防护墙,久而久之,便成了冷漠。更因为大家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申诉过程。

  在本次职高院校开展的法治教育中,我认真学习了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扶不扶”、“扶了会不会被讹?”我在民法典中找到了答案,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中写道:“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不会再出现“想扶而不敢扶”的现象。当我们在做这种容易引起“纠纷”的好事时,我们一定要找到第三方做证人并留下施救过程的记录,避免被讹。

  法治教育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对于我们来说,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我们就能够懂得风险、规避风险,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治中国的未来在年轻人身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广大青年有着殷殷期待,我们义不容辞要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

  (作者: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学生会 李咏凌    指导老师:吉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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