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9 09:5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25-00024
- 发文日期
- 2025-07-09
- 公开日期
- 2025-07-09
- 文件编号
- 锡司发〔2025〕2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律师,职称,通知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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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人社规〔2025〕1号)精神,江苏省人社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已废止。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无锡市律师专业四级律师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锡司发〔2024〕25号),现予以公布。
无锡市司法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