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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5-05-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进一步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群众满意度,5月8日至9日,无锡市司法局在无锡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海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开班仪式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骏主持。

  培训班强调,要认识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主动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大法律援助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法律援助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要认识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把握法治建设内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在巩固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认识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法治精神扎根基层、办好民生实事的需要。农民工欠薪、家事纠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案件数量攀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便捷性、专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省政府已连续六年把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提升工程主要任务是,到年底前实现全市村(社区)站点覆盖率达到95%。

  培训班要求,有效增加法律援助供给总量。聚焦特殊群体法律援助需求,重点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新就业群体人员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扎实开展省厅部署的“法援惠民生·助困促共富”专项活动,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举措,让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获得感。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推动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厘清行政管理和组织实施职能。用好用足编制资源,选优配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管理,着力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在协调争取政策、指导案件办理、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质量管理和扩大宣传影响等方面作用。持续深化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法律援助机构要强化全流程案件质量控制,确保案件质量检查全覆盖。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强化履行保障和监管职责,提高本机构承办案件优良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要严格执行服务规范,高标准履行法定义务。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投入,科学测算本地区法律援助需求量、办案经费支出等经费使用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法律援助经费预算,健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资金运行监管,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强化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引导调剂,加强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经济薄弱地区资金支持。切实推动法律援助队伍发展。着力充实法律援助力量,稳步增加法律援助人员数量,鼓励法律援助机构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办案,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培训工作机制,重点提高法律援助人员政治能力和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应用等能力。

  此次培训班紧贴法律援助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紧扣工作实务,邀请了省法律援助中心李凤友主任以及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两位资深专家分别围绕《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理解与适用、司法部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进行授课,课程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各市(县)区司法局、经济开发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科(法援中心)负责人、业务骨干、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计10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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