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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3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无锡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无锡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注重将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全市科技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在服务全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产业强市主导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建设,打牢法治建设基础

  强化领导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科技创新发展大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筹安排、谋划协调、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跟踪问效,夯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加强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完善局机关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2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6次,举办“科技创新大讲堂”—《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讲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同时建立法治工作例会制度,先后组织学习《加强科技创新法治建设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暨证件核发工作,组织2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新领证考试,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计20人。努力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新申请公职律师1名,现有公职律师5名;续签《无锡市科技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用顾问律师提供专业服务,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二)强化科学立法,构建规范政策制度体系

  提升规范性文件制订质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有关要求,修订和制定一批新的文件和制度,形成结构合理、完备健全的科技政策体系。2023年草拟《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局行政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与纵横向多个部门、单位、机构沟通协调,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从导向性、可操作性、激励力度等多维度论证分析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坚持和完善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79号)的要求,完成《无锡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无锡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3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对《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推进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合作协议》《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地标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等共计1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基本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将所有现存规范性文件统一集中上传至司法厅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开展。

  实施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认真施行《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审议、签署以及发布、备案等流程环节加强指导,监督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最新标准和要求对现存有效的13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10件继续施行、3件拟废止。

  (三)强化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按照“公开、透明、文明、规范”的要求,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托政务网站,及时公布科技创新工作事项、工作动态、权力事项、办事流程等,运行管理锡企服务平台,上传发布政策35条,项目26条,资讯公告32条。制定《无锡市科技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强化企业合规意识,有效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管理,预防、降低违法违规风险;在矛盾易发以及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执法领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原则,遵照《无锡市科技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要求执法处室在执法过程中合理审慎运用行政裁量基准,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落实科研诚信,加强信用监管工作。大力开展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持续规范科技计划项目信用体系,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组织采集上报491家单位信用承诺信息,积极营造讲道德、守诚信的社会氛围。在科研项目管理上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全流程、全覆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2023年公布限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单位名单85家,列入单位将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或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推动利企便民举措落地见效。2023年,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窗口累计办件4946件,其中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552份,办理其他外国人来华工作证业务4394件。同时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执法监督的通知》要求,针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开展执法监督。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9家涉及外国人来华许可企业进行了工作检查和指导,并将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在局官网公示。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法治建设质量

  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全方位监督。强化行政系统自身监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促使权力行使有约束。2023年无锡市科技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无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完善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全面推行信息公开,以及公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结果,接受公众监督,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实施“阳光作业”,防止“暗箱操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局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执法事项基本信息、审批窗口人员信息等内容,及时上报我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数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许可过程中全过程记录申请人申请、材料预审、审查和决定等信息,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内容和程序,凡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律提交法制审核,以确保每项决定合法、规范、有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协议签订等事项近70份。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积极推进涉及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制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化水平。重点推进科技项目和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和公告制度,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公告制和科技奖励公示制。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应当论证而未论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决策严重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强化普法守法,优化法治发展环境

  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关于开展无锡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各处室、科创中心的负责人为履行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将其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中来布局,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按时报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报告;制定《无锡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推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年初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每年按时报送月度普法项目、年度履职报告,按照月度普法项目清单积极开展活动,并及时在无锡普法平台上报送有关数据信息。

  创新普法宣传活动。策划建设市科技局法治宣传阵地,实景展现宪法、民法典、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精心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一图读懂”宣传展板,展陈在市民中心1号楼大厅,不断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及“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法润江苏”普法平台的法治文化云游活动,动员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场馆阵地”“书画剪纸”“文艺节目”三个板块学习展陈作品。积极参加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挑战与对策研究》获课题立项,并通过结项鉴定。

  推动社会面普法。以全市召开科技创新大会为契机,向科研院所、创新企业、园区载体等宣贯《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分发条例单行本500余册,积极宣传我市良好创新生态环境。利用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暨无锡市第35届科普宣传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精神与内容,并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紧密结合科技信用管理、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等政策解读,开展12场专题宣传培训,参培人数超1000人。结合“科洽会”“百企院所行”“百校无锡行”等活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开展“科技金融进孵化器”专场活动,向科技企业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无锡市一站式服务中心显示屏循环播放民法典教育宣传片,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定期发布法治资讯、法律政策解读、普法动漫视频等普法内容,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覆盖面。

  二、存在的不足

  机关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和普法意识有待加强。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与科技创新工作结合力度不够,在推进法治建设上,还需进一步明确考核机制。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处室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前期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以及后期的合法性审核、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重视不够。

  行政执法规范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三个环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自觉性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经过系统的业务和法律培训的数量不多,法律素养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科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与普法意识,推进全面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谋划和落实好各项任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坚持法治机制。完善法治工作例会制度,争取每月例行召开法治专题工作会议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建立健全法治发文和审查内函制度,针对内部合法性审查报告,统一编写内函号,规范管理。三是提升普法意识。强化机关干部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提高法治意识和普法本领,增强普法主动性,从实际需求出发,建立常态化的普法或政策宣讲机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帮助服务对象提高法治化运营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努力提升文件制定质量

  一是严格遵循制定程序。在制定之前举办座谈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等活动,积极听取各板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在制定的过程中也要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文件内容,并完成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在制定之后,要归纳整理起草说明、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有关材料,以便提交审查。二是严格规范审查步骤。相关处室提交规范性文件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查时,将起草说明、公平竞争审查、调研报告等有关过程资料一并提交,通过局OA平台流转,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策法规处层层把关,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文件审核中的作用,保证文件合规合法。三是严格规范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不将一般文件作为规范性文件报备。动态进行实施情况评估,发现文件执行过程中存在滞后性以及操作性差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予以修订或清理。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管理,努力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注重行政执法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做到不逾矩、不越权。配备专项经费,购买执法设备和保险柜,保证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加强对“为违反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检测转化、技术交易相关规定”等5项行政处罚类事项执行情况监督评估。二是贯彻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等制度。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在前期探索制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和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基础上,细化执法行为,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注重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利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提升理论素质,邀请专业执法人员为学员授课,以案释法,逐步提升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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