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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把好“三关”加强仲裁员管理

发布时间:2022-04-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无锡市坚持把好仲裁员队伍选聘、履职、监督“三关”,全面提升仲裁员综合素质。

  一是创新仲裁员聘任方式,把好选聘关。提高录用标准,除满足法定条件外,明确执业律师必须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实务经验。畅通申报渠道,改“单位推荐制”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创新选聘机制,探索建立“考试+遴选”的选聘方式,首次采用在线测试方式全面考察仲裁员业务素质。目前在聘仲裁员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近50%,呈现出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三高”特点。

  二是实行仲裁员分专业办案,把好履职关。健全管理规定,探索专业化建设。本届遴选的309名仲裁员分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国内贸易和金融等7个专业供当事人选择,实现分专业培训和精准化办案。规范组庭行为,创新采用“分类+专业”方式组庭,确保仲裁庭组成专业、公平、科学。

  三是严格仲裁员业绩考核,把好监督关。建立动态考核机制,依托信息化办案平台,在对仲裁员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建立个案考评制度和办案抽查制度,同步考核、全程监督。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对符合特定情形的仲裁员将给予6个月内在名册中予以隐名等处理措施。对仲裁员的表彰、解聘和除名作出规定,激励优秀仲裁员,同时对严重违反纪律的仲裁员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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