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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法律服务研判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12 09:3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22-00024
发文日期
2022-04-12
公开日期
2022-04-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政法,法制,法律,律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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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2年第一季度法律服务研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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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数据分析

  12348法律咨询情况:今年第一季度,我市12348共接受法律咨询13519件次,较上季度有较大幅度上升。12348话务平台平均接通率为99.68%,群众满意度为97.59%。大多系民事法律关系咨询,其中较多的是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另外,还有其他种类的纠纷如相邻关系、物业合同纠纷等出现频率也很高。

  二、热点预测

  第一季度,根据法律援助和12348热线的咨询情况所见,有以下几种情况值得重视:

  (一)对于卖家签订的购房合同对方不过户的情况

  该咨询者表示,其于2019年向卖家购买居民住房一套,合同已经签订且支付了部分房款,但卖家称当前房屋中有人正在租房居住,需待租赁合同期满后租户退房后完成过户。2020年下半年,租户退房后其通知卖方支付余款,同时要求卖方配合完成过户手续,但卖方表示已经不愿再交房,因为该小区已经被划为学区房,房价正在大幅上涨中。咨询者表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咨询应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纠纷中体现了民法典最重要的诚信原则的实现。诚信原则是指所有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包括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时,都应该秉持诚实、善良,不诈不欺,言行一致,信守诺言。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则,它和公平原则一样,即是法律原则,又是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

  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仍不履行,法院可以判决义务人强制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于债权涉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

  该咨询者表示,其于2019年年初借款给朋友,借条载明2019年底归还本金和利息,但其朋友逾期未能还款,其又于2020年5月去朋友家拜访,恰逢朋友的妻子和母亲在家,其向两位家属说明借款情况,并让该两人一同在借条上署名。直至2021年其再次催讨无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朋友归还借款,并由两位家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让其想不到的是,法院驳回了其要求两位家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请求,其不能理解故进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生效,但该借款协议约定发生在2019年,担保发生在2020年,故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规定,而应使用目前已失效的《担保法》。《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新、旧法对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作出了相反的规定。新制度施行后如何适用,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按照法学基本理论和《立法法》规定,法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即有利溯及。显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对保证人更有利,但对债权人不利,因此,不能认为是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别规定,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否则,当事人的交易安全就会受到影响,故本案保证合同的处理仍应适用《担保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很多案例中,涉及事件发生节点和持续跨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生效之间,都或多或少会产生适用法律之间的争议,也使得很多当事人对纠纷处理不及预期产生不解和争议,该类情况在接待12348投诉时也较为常见,值得注意。

  (三)关于送出的红包和礼物能否收回的问题

  该咨询者表示,其在2月14日情人节前后分别通过微信转账等形式向其交往的异性赠予近千元,3月该交往对象提出分手,其后悔之前赠予金钱,咨询能否以对方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是属于目的赠予,在目的未实现,被告继续占有该财产构成不当得利。但在情人节期间带有恋爱象征意义的金额转账1314元和2021年5月20日的5200元,属于一般赠予,应不予返还。剩余金额属于目的赠予,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根据现今的年轻人生活习惯,一方为表现自己的感情经常会以线上转款、线上充会员(直播会员)、线上打赏等形式进行财务赠予,部分赠予的财产通过平台,事后查清款项流向和用途变得更为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赠予款项是否表有目的含义进行区分,对于处理复杂的感情中的金钱纠纷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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