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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22 10: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21-00085
发文日期
2021-03-19
公开日期
2021-03-22
文件编号
锡司发〔2021〕2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法制,法律,律师,措施,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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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市(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政法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1 年,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展工程,覆盖人群达到8万人”作为15类52项民生实事之一。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深化拓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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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政法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1 年,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展工程,覆盖人群达到8万人”作为15类52项民生实事之一。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深化拓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现结合省司法厅“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活动的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等系列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发展要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勇创一流、勇争第一”为目标,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勇当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贡献法援力量。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通过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与时俱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实现受援群众的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促进法律援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从广泛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常住人口受援率稳定在万分之十以上,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主要内容包括:

  (一)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继续执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法律援助资源状况、法律援助需求等因素,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对追索劳动报酬类事项,将免于经济状况审查范围由农民工拓展至所有困难人群。对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的受害方,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追索损害赔偿,因见义勇为、实施志愿服务、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遭受损害请求赔偿补偿的人员,免予经济状况审查。探索完善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二)扩大援助事项范围。在全市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严格实施援助事项“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更好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好假冒伪劣农资、征地拆迁等涉农事项的法律援助,将涉及土地承包、林权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社会福利机构因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或者社会组织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三)强化重点群体帮扶。依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全面梳理贫困户、低保人员、五保户等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按照 “一案一户”“一案一策”的原则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 及时掌握辖区建档贫困家庭的动态法律服务需求,实施精准法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根据其需求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对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将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拓展到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关注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法律帮扶,通过定向联系、分类推送等方式,加强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四)拓展援助服务内容。对当事人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但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维权难度不大的案件,提供代书服务。对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基础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通过法律救济路径指引、证据取得指导等方式,帮助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后端延伸服务,引导受援人正确认识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结果,结案后跟踪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帮助、指导受援人查找财产线索、评估执行风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援助。注重对受援人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符合社会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积极转介相关部门协同救助,帮助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专业优势,围绕经济薄弱地区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强化主动融入,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指引等专业法律服务。强化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的分析研判,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农民工等群体,密切关注因降薪欠薪、规模裁员等引发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布法律预警提示,帮助相关部门、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依托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网格律师等,通过实地走访、定向联系、主动推送、对接指引、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引导有需求的困难人群知晓、运用法律援助。加强有关社会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推动在民政、法院等部门建立低保人员入保、涉诉及时告知、引导申请机制,实现低保人员全面覆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二)完善受理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制,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探索行政协助、事中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的新措施,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精准认定法律援助受援人。畅通网上申请渠道,积极推动、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布局,打造城乡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全面提供法律援助申请的接收、初审、代办服务。畅通农民工、“病残孤老灾”等困难群体的专门窗口、热线和绿色通道,对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进行适老化改造,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配备引导人员,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受援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探索异地法律援助申请的接收和转交服务,完善市域内一体化受理、审批、指派机制,鼓励地区之间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力量对口帮扶等长效协作机制。

  (三)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厅出台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服务规范和评估规则,市局将其作为评价监督的重要依据,年内组织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交叉互查、同行评估、专项检查、庭审旁听、听取办案机关意见等督查巡查,抽查案件不少于20%,庭审、网络直播旁听案件不少于5%。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庭审旁听、重点督办。健全典型案例的发现、培育、推荐和宣传机制,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评”。优化法律援助指派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进行动态调整。深化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动态调整“名优律师团”并向社会公示,名优律师团成员每年亲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完善承办人员奖惩考核,对拒绝指派、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严格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物质或荣誉奖励。

  (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没有法律援助机构的地方,要尽快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独立设置。制定完善法律援助窗口设置和运行标准,年内市局将出台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意见,指导场所建设规范、人员管理规范、服务保障规范、接待办理规范、运行处置规范。各市(县)区要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通过聘任专职律师、法律助理、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补足一线服务、办案力量。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对法律援助人员、值班律师开展业务培训。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有条件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要建立独立办案团队,承办适量法律援助案件。分专业、分类型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围绕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环境资源和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强化法律援助力量跨地区统筹调度。

  (五)促进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研究制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支持措施,年内完成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纳入无锡市志愿者服务平台,支持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需求调查评估、信息建档、入户探访、需求分析等事务,为受援人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服务。加强对法律援助社会组织常态化联系指导,努力培育一批有品牌度、有影响力的法律援助项目,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政府法律援助未能完全有效覆盖的区域和领域。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作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让人民群众在民生实事项目中真正得实惠、有获得感。健全“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工作衔接,切实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由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机构牵头,宣传教育、律师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装备财务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抓紧研究制订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务求取得扎实的进展和成效。

  (二)加强调度督导。建立动态分析、月度研判、定期通报、随机督导机制,及时挖掘、培育、选树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亮点,建立特色品牌、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为主体的综合示范体系,形成以点带面的引领示范效应。市局将定期开展督查评价,对绩效考核排名靠后、问题较为突出、工作措施不力的地区督促整改。对工作滞后、督促整改没有明显成效的地区,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对措施实、效果佳、群众反映好的地方,将在绩效考核、资助案件分配、表彰表扬、人员培训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三)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市司法局与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根据财力和办案量等合理确定本地区法律援助财政补助水平,确保法律援助经费满足工作需要。深化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建设,推动乡村智能法律援助服务终端部署,方便困难群众随时随地申请服务、查询信息。积极推广运用法律援助在线办案和智能评估系统,推进政法协同平台应用,实现案件在线办理、卷宗自动归集、过程实时监控、投诉实时响应。充分发挥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指数模型动态监测、分析、评价功能,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数据的录入和采集。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系列活动中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典型案例,加强信息报送,灵活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宣传活动,推出一批有思想、有深度、有特色的宣传报道和产品,用老百姓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的语言讲好法援故事、法治故事,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年内,市局将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文化作品征集评比活动。

  无锡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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