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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规定》 立法后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锡政发〔2020〕17号)安排和《无锡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市公安局作为《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的实施单位,对《管理规定》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市政府法制办对立法后评估工作进行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此次对《管理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目的是进一步了解全市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总体情况,及时总结和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立法提供借鉴并夯实基础。根据《评估办法》相关要求,市公安局作为《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关,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公安局成立了市局副局长王国强任组长,交通治安分局、法制支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交通治安分局下设办公室,从组织上保障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评估方案。方案从评估原则、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对评估工作提出了详细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质量要求,确保《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意见征集与研究。根据评估方案,评估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召开由公安、城管、运管、无锡火车站、无锡汽车站、城投公司、市公交公司、无锡客运有限公司等单位共五十余人参加的各类座谈会4场,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0条。同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向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集调查问卷102份。

  (四)进行分析评价。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对照现行有效的车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办公室将初步评估结论上报市局研究论证,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二、评估结论以及分析评价

  通过归纳汇总所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评估标准逐项分析,评估小组办公室得出初步评估结论,于2020年10月经市局评估领导小组研究论证,提出予以提出继续施行的处理意见。

  《管理规定》于2015年6月3日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总体而言,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管理规定》作为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质量较好,立法目的较明确,制度设计相对合理,结构完整、层次分明、逻辑严谨、表达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性,立法成效较好,对规范政府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和义务、行政执法程序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车站地区环境秩序不断优化,窗口面貌大有改观。

  (一)关于《管理办法》的合法性

  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规章,《管理规定》的制定主体为市政府,制定主体适格;《管理规定》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公布,制定程序规范,制定内容合法,符合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管理规定》制定的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还借鉴了上海、南京、徐州、长春、郑州、武汉等地关于火车站地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无锡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就有关事项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管理规定》立法目的明确,制度设计合理,符合上位法的规定。

  (二)关于《管理办法》的合理性

  《管理规定》基本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管理规定》各项处罚条款均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内容制定,所采取的措施是必要和适当的,法律责任的设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当。同时《管理规定》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解决火车站地区以往存在的责任不明、执法扯皮、缺乏依据等问题,形成车站地区的管理合力,提升管理效率。

  (三)关于《管理规定》的协调性

  通过对比分析,《管理规定》从实施到现在与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明显冲突,日常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总体上完备,能够做到互相衔接。

  (四)关于《管理规定》的可操作性

  根据近年来车站地区管理工作实际,《管理规定》中的内容在制度设计、操作程序方面规定符合实际情况、易于操作;规定的措施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正当、简便。《管理规定》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进一步明确车站地区的管理机制、部门职责、管理标准、秩序规范等问题,操作性强,着力车站地区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无锡车站地区打造成为沪宁线上的新地标、无锡城市窗口的新形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五)关于《管理规定》的规范性

  通过分析《管理规定》条文的用语,比对《管理规定》条文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到《管理规定》在框架体系、章节设置、条文表述等方面均符合立法要求,立法技术规范、逻辑结构严密、表述内容准确,在当时上位法的框架下对实施管理、违法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总体而言,《管理规定》是一部用语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的政府规章。

  (六)关于《管理规定》的绩效性

  通过调研, 80%以上的被调查对象对《管理规定》实施的总体情况作出肯定的评价,88%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管理规定》符合我市车站地区管理实际,8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管理规定》实施前后,车站地区秩序有较好的转变。《管理规定》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被社会普遍认可,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实现了预期的立法目的。

  三、立法后评估结论与建议

  《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在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突破了以往无锡车站地区管理无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可遵循的“瓶颈”,体现了依法行政管理的要求。有效解决了火车站地区以往长期存在的责任不明、执法扯皮、缺乏依据等问题,有助于形成车站地区的管理合力,提升管理效率,对促进和提升车站地区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美丽无锡,平安车站”活动起到积极作用。

  建议《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继续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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