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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无锡仲裁体现人间温度

发布时间:2020-09-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个体户小A在无锡市中心租着一个商铺,平时卖些小饰品、化妆品,生意挺不错的。她已经和出租人小B合作了六年,一直和和气气的,没有意外的话她们二人的生意和友谊会一直这么维系下去。

  可是到了今年的1月,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完全打破了这一切。市中心商铺依照规定封铺直至三月份,到了三月底小A勉强可以开业了,但完全没有生意。周围的商铺或者没有开业,或者和她一样惨淡无比。她苦苦支撑到四月底就再也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小A苦着脸和业主小B去协商,要求小B看在疫情的份上,能不能免她一个月的租金然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把之前交的30000元保证金退还给她。而小B也是愁云惨淡,手头的商铺租户因为疫情影响没有生意纷纷要求退租,自己经营的生意也一样颗粒无收,拆东墙补西墙自己也是捉襟见肘。但是小B还是同意提前终止合同了,不愿意退还一个月租金,而且她认为小A提前终止合同已属违约,这30000元保证金只能拿来弥补违约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小A不得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仲裁要求小B返还保证金26000元及一个月租金22000余元。

  无锡仲裁委指派了经验丰富的退休老法官作为本案仲裁员,仲裁员仔细研究了案情,聆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审查了证据。期间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冒着三十八度的酷暑,七十多岁的老仲裁员大汗淋漓的多次去到租赁现场勘查情况。根据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双方已经达成提前终止了合同,故申请人小A并无违约情形,故小B应当退回该保证金。但现行法律亦无相关规定可强制被申请人减免并退还相关租金,仲裁员分别找双方做工作,但最终还是无法促成和解,最终仲裁员权衡了双方利益,裁决驳回了小A要求退还保证金26000元的仲裁请求,对其他请求没有支持。

  裁决书下发后,仲裁员继续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都看到了对方在疫情下生存的不易,双方均表示对裁决结果能够接受,小B并主动履行了裁决规定的内容。

  虽然是疫情之下,个体业主受到凛冬的伤害,但是无锡仲裁委在处理相关纠纷时体现了人间温度。疫情无情人有情,当事人表示本案的处理确实感受到了法律对于守法公民的呵护,今后将继续知法守法,重新起步,为国家的经济复苏作出个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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