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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聚焦人防工程“三无”立法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0-09-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9月10日,市司法局在滨湖区政府召开《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立法调研座谈会。来自区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政府部门以及部分街道、社区、物业管理等24家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市司法局调研员查振禹、市人防办副主任胡建军出席了调研座谈。

  目前,我市人防工程管理主要依据2000年4月颁布实施的《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市政府令第51号)和2005年颁布实施的《无锡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5号),两部政府规章在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与会代表围绕我市部分人防工程存在的“无维护管理责任主体、无维护管理监管制度、无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等问题,对《规定》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同时就《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实施后,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人防工程结建比例、易地建设等内容发表了意见建议。

  市司法局表示,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司法局将会同市人防办等部门对各方面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汇总分析研究,充分吸收借鉴此次调研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使立法修订更具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市人防办法规与宣传教育处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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