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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司法局建立“六项制度”加强行政许可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今年4月省厅部署的“放管服”改革自查互查活动开展以来,无锡市司法局对照有关内容,按照《江苏省律师及律师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2017年至2020年4月的全市律师机构和人员的行政许可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共完成1397份档案归集整理,其中律师执业类662份,律师转所类591份,律师注销类118份,律所设立类26份。同时,建立了六项制度对行政许可档案加强管理。

  一是档案移交制度。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统计行政审批档案并于次年6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二是分类归档制度。行政审批档案应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要按年度、文件材料类别、保管期限分类归档。三是专人管理制度。行政许可档案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并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知识。四是借阅登记制度。建立行政许可档案借阅登记制度,严格按要求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五是安全防护制度。行政许可档案按照国家档案法规要求,保存在档案库房中,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库房门窗要坚固,要有防火、防光、防尘、防鼠、防潮、防盗、防虫、防高温、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六是定期销毁制度。行政许可档案保管期限到期时,经鉴定其档案无保存价值的可按有关规定要求销毁。(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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