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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三部法规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发布时间:2020-07-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7月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修正案(草案)》《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了《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修订草案)》。

6月30日,市司法局局长谢海华受市政府的委托,就《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修订草案)》《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修正案(草案)》《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立法说明。

《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三部地方性法规是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项目,法规项目启动立法程序后,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大有关工委,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指导起草部门成立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制定立法工作计划,梳理上位法依据和外地好的立法经验,根据立法程序,征求了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以及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多次召开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论证和修改,法规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修正案(草案)》重点就设立养老机构许可修改为登记和备案进行了明确;增加了扶持发展品牌、连锁、智慧养老机构相关内容;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落实养老机构监管责任。

《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就各级排水部门管理职能、排水建设项目的规制范围、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管理作出了规定。

《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修订草案)》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转型发展工作责任主体、激发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成长活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升级、解决中小企业转型发展融资困难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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