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无锡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9 14: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19-00032
- 发文日期
- 2019-09-12
- 公开日期
- 2019-10-09
- 文件编号
- 锡政传发〔2019〕4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司法局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法制,公文,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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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无锡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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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全面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事项,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我市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共取消各类证明事项77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是回应人民群众诉求的迫切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清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无谓证明,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布取消清单做好宣传工作
及时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目录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公众及时知晓最新的规定,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各地、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自设证明事项,自行按照要求及时对外公布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三、加强部门配合推动信息共享
着力强化协同协作,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破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信息孤岛”,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同时,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注重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四、建立证明事项清理长效管理机制
各地、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以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要严格落实清单要求,对已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再向企业、群众直接索要或者变相索要。对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要及时纠正查处;对未及时纠正查处、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各地、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办理司法部“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督办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附件:无锡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