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执业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11 10: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19-00014
- 发文日期
- 2019-06-11
- 公开日期
- 2019-06-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法制,程序,公证
- 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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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公证质量,维护公证公信力和行业信誉,确保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我局将公证行业的工作质量质量放在首位,从“确立公证质量首位意识”、“强化公证执业分级监管”、“加大违规问题查处纠错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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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执业监管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内容,我局就其重点进行以下解读: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执业监管工作意见》的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公证质量,维护公证公信力和行业信誉,确保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我局将公证行业的工作质量放在首位,从“确立公证质量首位意识”、“强化公证执业分级监管”、“加大违规问题查处纠错力度”、“健全公证执业责任追究机制”等四方面对公证执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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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公证质量首位意识”的具体内容 确立公证质量首位意识”是指,我局在监管工作中要求各公证机构把加强公证质量作为单位管理体系中最基础、最根本的管理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公证机构日常业务学习制度、风险防控制度、内部质量抽查制度,严格执行公证审批制度,认真履行公证机构复查职责,建立复查案件内部通报制度。明确各主管司法局要把公证质量作为考核和评价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将公证质量与年度检查考核、绩效考评、队伍“三化”建设等工作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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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证执业分级监管的具体内容 “强化公证执业分级监管”是指,在公证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公证机构、主管司法局、市司法局三级监督管理职责,市公证协会参与质量监控的监管方式。公证机构负责内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执业情况的自查、互查并将情况上报主管司法局;主管司法局督促公证机构加强日常管理,每季组织对公证机构及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配合做好对执业满意度情况的调查;市司法局督促主管司法局认真做好执业监管,定期对主管司法局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抽查,年集中抽查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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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违规问题查处纠错力度”的具体体现形式
在实务工作中,我局要求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组织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员投诉和举报的查处,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调查处理;充分发挥市公证协会各业务委员会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公证行业质量评估活动,督促会员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发布提醒警示信息,制定公证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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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执业责任追究机制”的具体举措
我局在工作中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证执业责任追究和应用机制,建立完善公证员执业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公证行业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制度、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制度等外部监督机制,将奖励、惩处信息记入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对于处理投诉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及时查处通报、追究责任、总结经验教训,确保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