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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惠山区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18年,惠山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惠山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主要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推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政府和区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进。制定下发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区法制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专题部署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工作落实。确定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创新警税‘两法衔接’新机制”,地税局“创新‘听辩式’稽查审理模式”2个项目为全区2018-2019年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开展2019-2020年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创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提升法治思维。举办惠山区领导干部睿治讲堂“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专题报告会,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向各部门征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暨中心组学法,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无锡市旅游业促进条例》《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等。举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现场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梳理29个部门5550项权力事项,形成并公布《惠山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18年版)》。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对区级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市级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提出实质性取消和保留的建议。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做好权力事项“接、管、放”,编制《惠山区取消、下放管理层级和承接的行政审批及收费事项目录》。建立“3550”改革双月督查制度,进一步推进审批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推动达成“3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登记、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改革目标。

  (二)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制定《惠山区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有序推进税务机构改革,明确涉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主体,确保改革后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借鉴经济发达镇改革成功经验,确定好阳山镇“行政事业机构整合设置、人员编制精干、管理扁平高效、运行机制灵活”的新型基层政府架构,强化镇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两个前台机构建设。推进经济发达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确定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和清单,研究执法机关及执法队伍的调整、组建方案和管理体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三)提升服务效能。高标准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大力推行“一网办理”,完成对江苏政务服务网的自查、清理和整合共享,完成江苏政务服务网无锡惠山旗舰店上线工作。完善上下联动、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区、镇(街道)政务服务体系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全区第一批镇(街道)、村(社区)事项全部认领入库。对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梳理汇总《惠山区“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通过打造自助终端服务,推进“证照联办”、快递服务等举措,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数量633项。开发建设惠山区投资项目审批办理平台,实现材料一次上传、各部门共享。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制度建设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出台《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区长办公会议工作规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区党政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前,通过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公开征询公众意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并经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继续扩大惠山稳评基层全覆盖工作品牌效应,并从稳评方式、工作流程、工作内容等诸多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今年1-10月,全区报备稳评项目285个。制定出台《惠山区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政府合同审查工作探索创新,加强政府合同管理,防范政府合同风险,保障政府依法履行职责。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文件草案进行法制审核,对其他政府文件进行必要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把关。今年区政府制定1件规范性文件—《惠山区自然灾害救助暂行办法》,由区民政局起草,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重新公布本级确认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各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报备。办理区政府及各部门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15件。办理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29件,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提出建议。

  (三)组织政策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集中清理。结合“放管服”改革、环境保护等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将拟决定有效、修改、废止的政策性文件再次征求意见、法制审核、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继续有效99件,废止21件。同时,开展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6件。

  (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组织,完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织顾问律师赴浙江县(区)法制办调研法律顾问工作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工作。今年以来,顾问律师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为政府的重大项目、重大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律审查。顾问律师还定期陪同区领导接访,协助解决信访、积案、突发性事件等重大疑难问题。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组织开展非法流动加油车(船)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区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和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商务、市场监管、安监、交警、公安、法制、税务、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联合执法9次,查扣流动加油车30辆,运输船1艘,查扣非法油品120余吨。同时,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定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化调整工作,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法定权利和合法权益。审核城管执法局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案件,审核环保局责令停业、关闭案件,依法作出批复或决定。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今年1—10月,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行为92件,公安机关决定立案16件,涉及环境污染、商标侵权、非法行医、税务等。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2018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注册工作,注册行政执法证793本、行政执法监督证86本,注销行政执法证件49本。对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范围、申领条件严格把关,68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区政府法制办与锡山区法制办联合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与区行政法学会联合举办行政执法疑难案件研讨会,区政府主要执法部门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下发执法监督计划,重点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日常监督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等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全区范围内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互评打分和点评交流。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形成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监督。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健全权力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各阶段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向区人大报告、向区政协通报。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 89 件和政协委员提案 128 件。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执法检查。虚心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途径,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信访接待、区长(部门)领导信箱等方式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办理“政务服务直通车”和“12345”信件11237件。加强行政监督,加强区政府对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的层级监督,加强部门权力风险防控,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关注税收征管情况,督促落实国家减税政策;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加大对预算执行率、三公经费、财务管理方面的审计;继续加大对公共资金投入的重点项目审计监督。

  (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谁提供,谁负责,不涉密”的要求,通过各级媒体平台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今年1-10月,区、镇(街道)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0余条,依申请公开答复90件。出台区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8年区级预算单位、开发区、四个重点园区全部在区政府预决算公开网站和江苏省预决算统一平台进行了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公开。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今年1-10月全区行政调解案件977件,调解成功829件,主要涉及消费者维权、产品质量安全和劳动社保。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配合开展司法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每月召开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矛盾联调。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要求,设立并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复议委员会成员参与到复议案件的讨论和办理,进一步提高复议案件质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并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程序性规定,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今年1-10月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全部受理,其中已办结26件,在办6件。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主持听证复议案件1件。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应复案件1件。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法院已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负责人因公务无法出庭的,履行请假手续)。今年1-10月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2件,其中一审案件4件、二审案件8件,已结案4件。

  (三)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大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快推进诚信惠山建设的意见》、《区政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着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搭建更为健全和完善的社区治理、优抚安置、社会救助体系。推行阳光信访、网上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100%;网上信访占比全市第一;贯彻落实《无锡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区级包案领导组织各类信访案件研判会;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落实法制办、法院、信访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协调会办疑难信访问题。开展“桃娃春播•百名律师百千万”三年行动,打通“十五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回顾2018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督力度和问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各级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打造“四个区”、建设“强富美高”新惠山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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