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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宜兴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18年,在无锡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围绕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真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各部门、板块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高起点谋划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市政府始终把依法行政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计划。研究制定《宜兴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并下发实施。年初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下发 《2018年度宜兴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进一步理清思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组织推动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市的实践和探索。

  (三)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考核。修订完善《宜兴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将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具体任务,细化为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板块及各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运用于市综合考评。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平时走访考察和年终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297个执法机构的规范执法情况进行考评,评选“十佳执法机构”“规范执法示范点”,在全市上下大力营造规范执法、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转变职能,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一)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的目标,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的法定化。通过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6048项。同时,以权力清单为依据,编制各部门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有效推动各部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的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二)稳步推进重点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等5张清单。 按照“3550”审批要求,推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不见面审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政务服务网建设全面启动, “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资改革等工作积极推进,促进了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三)政务环境更加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特别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畅通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认真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 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

  (一)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对《城市总规》等5个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规则,保证了决策质量。深入推行文化教育、 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论证。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进行讨论、作出决策,从而较好地从源头上防范了政府在重大决策上的法律风险。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我市作为全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试点单位,按照《宜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重点抓好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编制、精细化制定、过程管理等环节,确保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权威。年初,围绕热点重点领域,按照条件成熟、社会关注、民生需要的原则,确定201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12件,目前已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措施类文件44件。同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的要求, 对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历年来制定的3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确保制度规范有效。完成了省政府法制办委托的对《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了完整的立法后评估报告,得到了省法制办肯定。

  (三)建立政府性合同法制审查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宜兴市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主体、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让处理涉法事项和签订政府合同有章可循。进一步明确无论是政府合同审查还是涉法事务的处理,确保有法制机构人员的参与,让合法性审查成为必经程序,并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今年已对13件政府合同、17件涉法事项进行了法制审查,就土地、税收优惠合规性,奖补拨付与项目落地进程挂钩等出具书面审查意见67条,依法保障了各类政策措施的落实。受省政府法制办委托,积极开展《特许经营合同合法性审查标准》编制工作,力争为全省政府合同审查工作贡献宜兴经验。

  四、狠抓规范执法,持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一)积极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宜兴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宜兴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宜兴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组织召开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推进会,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了本部门具体操作方案,并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夯实队伍基础、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二)借力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探索公众有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建市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队伍,制定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和优秀执法现场音视频记录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特邀监督员队伍工作一线、 接触基层的优势,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公信力和权威性,破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能力和手段不足的困境,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合力和实效性。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日常监督与年度监督相结合,年初制定《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每季度开展执法案卷抽查,年终开展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执法投诉、执法人员主体资格、执法工作规范、文明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以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为核心,把执法监督工作与全市重点工作及民生重点领域紧密结合,大力开展专项监督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促进各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五、优化工作方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规则,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处理征地、土地承包、企业破产、 劳资、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保障行政裁决有效执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仲裁员队伍管理, 积极向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今年共处置信访复查案件8件,行政赔偿申请1件,办结仲裁案件5件, 化解行政矛盾纠纷320余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扩大运用听证的方式公开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受理的 35 件行政复议案件中,运用听证方式公开审理的有 9 件,占 25.8%,都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积极运用行政复议委员会独立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影响重大的案件,积极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进行集中案审,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对办结的每一个复议案件都运用充分的法理和情理论证案件事实、证据、理由、适用依据,从而使行政复议参加人明了案件事实及所作复议决定的理由,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六、注重队伍建设,全面夯实法治服务保障根基

  (一)建强“外脑”,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今年开展了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聘任了 30 名在多领域法律服务和行政法学研究等方面享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人士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 以满足政府所需的各项法律服务需求。同时,修订了《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管理,合理工作报酬,确保法律顾问作用最大限度发挥。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策措施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查46件,审查把关政府合同13件,对重大合同纠纷等涉法事项出具法制意见17件,受委托制订特许经营政府合同审查标准等代理事项6件,较好地发挥了智囊作用。

  (二)立足自身,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开展专题讲座和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编印《法制讲堂》12期发至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依法行政宣讲活动9场、1200余人次,全市广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组织全市各部门、板块政府法制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和司法系统115名干部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开展为期5天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素能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严格落实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今年共有2批次、40名新任领导干部通过法律知识考查,取得任职资格。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全市260名新任执法人员就公共法律知识进行了为期4天的培训。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诸多问题不足。如法治理念尚未牢固确立,行政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质量仍需提高, 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等。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宜兴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目标要求,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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