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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盯“走在前列”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着力抓好深化统计改革,着力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能情况

  (一)依法管理调查项目。一是对国家、省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梳理,形成调查项目清单,并通过无锡统计信息网予以公布,以方便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查询和监督。二是严格报批调查项目,凡新增和变更、扩大调查范围、内容的统计调查项目均严格报省统计局审批。对全市61个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核、调整、规范,形成《无锡市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报省局审批。三是严格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无锡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严格审查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全年共对6个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并在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一是完善制度,研究制定《无锡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理体系》,建立了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监督的数据质量全程管理和执法惩戒体系。二是依法履职,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做好名录库建设,确定统计调查对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调查项目、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如实采集、审核、报送数据,维护、管理调查网点,核查调查单位和调查表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努力实现数据真实准确。

  (三)依法管理统计数据。着重加强数据安全,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固定和移动终端硬件管理,严格保守统计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无失泄密案件发生。建立健全数据公开和预公开制度,定期发布地区生产总值、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统计信息,不断提高统计产品服务标准和水平,形成《无锡统计数据》、《无锡统计概览》、手机报、微信平台、“数据无锡”等“5+5”全方位、网格化发布体系,构建起市、县区、镇(街道)、企业四级零距离沟通网络。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一)坚持工作规则。近年来,我局不断规范规章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事管人。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局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涉及全市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均报经市政府或省统计局批准。

  (二)坚持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由局党组讨论决定,坚持议事规则,党组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对党组做出的决定坚决执行。

  (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大原则,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方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和会议决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决策。

  三、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一)修订出台《无锡市统计管理办法》。在提交市政府审议稿的基础上,与市法制办一起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无锡市统计管理办法》,在全省省辖市中率先完成地方政府规章的修改。《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在“在地统计”制度、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共享、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都方面做出创新、完善、补充和细化,为我市统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落实干预统计记录制度。完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配套制度,设计并印制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人手一册,每季度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三)加强统计信用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有关信用建设的要求,制定《无锡市统计局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市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严格认真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报送和公示工作,做好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

  (四)完善统计法治配套制度。制定《无锡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无锡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无锡市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配套制度,细化统计法治各环节要求。

  (五)建立预防机制。制定并执行《统计调查数据异常管控制度》,积极做好记录、提醒、督促整改等工作,加强对统计调查数据异常情况的管控,主动预防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四、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一)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国家、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的新要求,认真总结我市统计执法以往取得经验,出台《无锡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从统计执法检查的标准、程序、法律文书模板等三个维度健全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为统计执法检查提供了业务遵循。

  (二)严格“双随机”检查。一是严格制度,制定《无锡市统计局统计“双随机”检查制度》,明确“双随机”检查的对象、内容、频次和要求等。二是严格程序,在各市(县)、区统计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和法治工作负责人的见证下,采用 “双随机”抽查平台抽取2018年度检查地区并上报省局,确保“双随机”的公平公正。三是严格执法,按照要求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全年共对3个镇(街道)、60家企业进行检查,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4起。

  (三)锻炼执法队伍。积极遴选骨干力量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新增8名同志取得统计执法资格。强化对执法骨干检查流程、检查规范、检查方法等方面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指导,推荐执法人员4人次参加省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抽取执法人员24人次参加市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高了统计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

  (四)加强执法装备。根据执法检查的实际需要,参考省局和兄弟城市的一些做法,申请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加强统计执法的硬件配备。

  五、强化行政监督情况

  (一)做好应诉工作。积极与法院、省统计局、市法制办沟通协调,与法律顾问一起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认真梳理自2016年以来形成的各种证据和材料,2018年出庭应诉答辩2次,副局长邹海峰均按要求出庭。

  (二)做好专项整治。开展“代填代报、违规入库、违规文件”和“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市(县)、区开展自查和整改活动,通过“做一次自查、列一份清单、抓一次整改、组织一次督查”的形式,积极预防代填代报、违规入库、违规文件和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做好情况通报。根据国家、省有关通报,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对照通报问题进行学习宣传和自查自纠,认真督促有关市(县)、区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四)做好信息发布。健全完善无锡市统计局统计新闻宣传若干(规定)意见,定期召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和情况通报会,由局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解读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工、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工作要求、流程、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及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和数据。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一)加强行政复议保障。目前我局行政复议保障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局共计两名同志取得行政复议资格。2018年度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网络践行群众路线。在无锡统计政务网开办网上咨询信箱、局长信箱、依申请公开平台、投诉咨询信箱、公共信箱等,及时回应群众咨询意义和建议,答复率100%,答复结果多次受到咨询者好评。

  (三)大力普及统计知识。向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干部发放赠阅《领导干部统计法律知识读本》;组织统计干部开展“万人学法”活动;推进统计业务培训“半小时”学法;开展统计法“进社区”活动;在“无锡统计”微信公众号、“无锡智慧普法”微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印制新版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2000本和《统计法和实施条例》单行本5000本,向新增统计调查对象发放。

  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情况

  (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用法律顾问推进依法统计; 研究制定《无锡市统计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锡统〔2018〕23号),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建设。

  (二)明确责任主体。制定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明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建立局领导学法制度,向基层宣讲统计法治工作。推进系统干部学法,推进部门学法,举办部门业务培训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做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对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总结和验收。

  (四)做好普查法治保障。认真宣传贯彻《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专题宣讲普查法律知识,积极用法治手段应对和解决“普查对象多、查找难、配合程度低”等问题,努力实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上开展了很多工作,探索了一些创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深刻把握经济新常态下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总要求,进一步改进、规范和加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有力推进我市统计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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