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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15: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18-00047
发文日期
2018-03-23
公开日期
2018-03-23
文件编号
锡司发〔2018〕4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政法,法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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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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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司法局: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经市司法局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注册范围及重点内容

   1、年检注册的范围是:全市核准登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年检注册工作的重点是:严格按照江苏省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创建以及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组成、合伙所章程及协议执行情况,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及运行情况,财务收支和发展基金留存情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业务工作开展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情况。

   二、年检注册工作时间及程序

   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安排在3月26日—5月11日进行。具体工作程序为:

   1、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2、各市(县)区司法局负责对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检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交的年检注册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对未通过检查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建议暂缓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规定呈报相关书面材料。

   3、市司法局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检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注册工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必要时抽查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签署年检注册意见。

   三、年检注册工作具体要求

   1、关于正常年检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司法部即将统一下发新版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正副本)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因此所要提交《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登记表》(一式二份)、《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正副本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各类收费标准公示图片及书面内容(需盖所公章);个人要提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原件和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蓝底,着法工服,戴徽章)。

   2、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一式二份)、原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终止聘用关系和财务结算完毕、案件办理全部完结的证明、现应聘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聘用合同(一式一份)。

   3、关于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并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新证,需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2)行政许可申请书;(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一式二份),贴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接受实习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鉴定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中);(7)《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聘用合同》原件;(8)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品行证明;(9)申请人所在地市(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需贴有照片;(10)申请跨区域(市、县、区)执业的,提供执业地租房协议、公安派出所暂住证明;(11)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12)申请专职人员需提供无业证明;(13)申请兼职人员需符合兼职条件并提供单位同意兼职证明;(14)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15)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蓝底);(16)所有提供材料扫描件电子版;(1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补发(换领)。个人申请补发《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一式二份)、当地县级以上报刊上声明作废的原件、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蓝底);个人申请换发《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行政许可申请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一式二份)、原执业证,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蓝底)。

   ▲凡提交复印件统一由市(县)区司法局查验,签署“原件已审核”字样并加盖印章。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变更、补发(换领)、注销、暂缓等均属于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情况必须分类制作名册,按照《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式样填写。

   6、关于材料准备及时间要求。今年进行执业登记管理、年度考核等各种表格格式(见附件,另发电子表格)、印章式样,继续使用省司法厅下发的统一式样,仅标题名称改为年度考核,格式不得修改。各市(县)区司法局对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检查考核工作必须于4月16日前结束,并将参加2018年度年检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各类表格、证件及书面材料等准备齐全,于4月18日-20日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现场审核(市民中心10号楼737室)。具体时间安排:4月18日上午审核江阴市、下午审核宜兴市;4月19日上午审核梁溪区、下午审核滨湖区和新吴区;4月20日上午审核锡山区、下午审核惠山区。年度考核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wxsfjjcc@126.com。

   7、2018年省、市两级会费按照《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苏基协〔2011〕3号)以及《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管理办法》(锡基协〔2012〕4号)规定标准进行收缴,单位会员年度会费为1200元/所、个人会员年度会费为400元/人,另外,根据《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个人会员还需交纳互助基金100元/人,会费及会员互助基金由各市(县)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代收,最后统一交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账号为:483258198129,开户银行是:中行崇宁路分理处。

   8、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集中时间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检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注册工作,做到按时准备好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保证材料的准确无误。同时,要分级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确保年检注册工作质量。

   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事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各单位在发展法律服务队伍时,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把关;要继续做好兼职人员的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兼职人员有关条件规定,确保全市法律服务队伍的健康发展。

    附件(另发电子稿):

  1.《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2.《2018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3.《基层法律服务所基本信息表》

   4.《机构年度考核信息表》

   5.《2018年度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示名录表》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考核信息表》

                                                                                                                                                 无锡市司法局

                                                                                                                                                     2018年3月23日

   附件1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4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信息表.xls 附件5:2018年度无锡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示名录表.docx 附件6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考核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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