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14: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18-00022
- 发文日期
- 2018-03-19
- 公开日期
- 2018-03-21
- 文件编号
- 锡司发〔2018〕3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安全,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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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现就做好2017年度我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参评案件范围 、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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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现就做好2017年度我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案件范围
全市2017年度办结的诉讼、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
二、评审条件
1、案情复杂,涉及环节较多,社会影响较大;
2、办案人员勤勉尽责,服务热情,工作主动,有效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3、代理(辩护)观点明确,适用法律准确,论证严谨;
4、立案程序规范,卷宗材料完整,符合《江苏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5、案情材料主题鲜明,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条理清楚。
三、评审办法
1、择优申报。各地和市法援中心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择优向市局申报参评案件。江阴、宜兴市分别报送5件,各区和市法援中心分别报送3件参加市司法局集中评审。明年起案件评选优先从2018年度各市(县)区上报的无锡市法律援助案例库中选取,不再另行推选。
2、集中评审。市司法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各地和市法援中心申报案件进行集中评审,评出2017年度无锡市法律援助十佳和优秀案件。在全市评审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将择优推荐5个案件参加全省十大优秀案件和十大好案件评选。
3、通报表扬。市司法局对评审出的2017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十佳”和优秀案件颁发证书并进行通报表扬。同时,组织对“十佳”和优秀案件进行集中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有关要求
各地和市法援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保证质量,务必在4月10日前,按规定要求将参评案件报市司法局法援处。报送格式见附表。其中,案情简介200字左右,案件详细情况2500字左右。案件材料除纸质材料一份外,须附电子版,邮件发送至2279521570@qq.com。
联系人:刘婧;电话:0510—81822149。
附件:《无锡市2017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审表》.docx
无锡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