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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江阴市司法局等11个集体和王桦等13名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2-12 10: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18-00015
发文日期
2018-02-05
公开日期
2018-02-12
文件编号
锡司发〔2018〕2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政法,公务员,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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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给江阴市司法局等11个集体和王桦等13名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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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江阴市司法局等11个集体和王桦等13名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市(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总目标,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战时机制强化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基层社会治理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司法行政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无锡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作风过硬、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给江阴市司法局等11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给王桦等13名个人记三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要向受到记功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不断开创无锡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锡实践的新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记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三等功名单

  无锡市司法局

  2018年2月5日

  无锡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印发

 

  附件:

2017年度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名单

  一、记集体三等功(11个)

  江阴市司法局

  江阴市司法局云亭司法所

  宜兴市司法局宜城司法所

  宜兴市司法局周铁司法所

  梁溪区司法局南禅寺司法所

  梁溪区司法局广瑞路司法所

  锡山区司法局东亭司法所

  惠山区司法局

  滨湖区司法局

  新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

  二、记个人三等功(13名)

  王  桦    江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

  王兰喜    江阴市司法局华士司法所所长

  崔婕芸    宜兴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

  任浩平    宜兴市司法局张渚司法所所长

  邓柏亮    梁溪区司法局上马墩司法所所长

  周瑞良    梁溪区司法局黄巷司法所所长

  葛正东    锡山区司法局锡北司法所副所长

  翁  颖    惠山区司法局副局长

  戴璟晶    滨湖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孙红进    新吴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张  勇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

  魏  华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赵定雯    市司法局计财装备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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