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江阴市司法局等11个集体和王桦等13名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2-12 10: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18-00015
- 发文日期
- 2018-02-05
- 公开日期
- 2018-02-12
- 文件编号
- 锡司发〔2018〕2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政法,公务员,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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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给江阴市司法局等11个集体和王桦等13名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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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江阴市司法局等11个集体和王桦等13名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市(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总目标,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战时机制强化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基层社会治理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司法行政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无锡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作风过硬、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给江阴市司法局等11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给王桦等13名个人记三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要向受到记功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不断开创无锡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锡实践的新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记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三等功名单
无锡市司法局
2018年2月5日
无锡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印发
附件:
2017年度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名单
一、记集体三等功(11个)
江阴市司法局
江阴市司法局云亭司法所
宜兴市司法局宜城司法所
宜兴市司法局周铁司法所
梁溪区司法局南禅寺司法所
梁溪区司法局广瑞路司法所
锡山区司法局东亭司法所
惠山区司法局
滨湖区司法局
新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
二、记个人三等功(13名)
王 桦 江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
王兰喜 江阴市司法局华士司法所所长
崔婕芸 宜兴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
任浩平 宜兴市司法局张渚司法所所长
邓柏亮 梁溪区司法局上马墩司法所所长
周瑞良 梁溪区司法局黄巷司法所所长
葛正东 锡山区司法局锡北司法所副所长
翁 颖 惠山区司法局副局长
戴璟晶 滨湖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孙红进 新吴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张 勇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
魏 华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赵定雯 市司法局计财装备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