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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20 11: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17-00029
发文日期
2017-07-12
公开日期
2017-07-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报告
关键词
改革,政法,体制,机关,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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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上半年,我局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把握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相关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关于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情况 我市于2003年启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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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我局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把握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相关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关于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情况

  我市于2003年启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工作。目前,有法尔胜集团、红豆集团、国联集团和远东控股集团4家公司设立了公司律师事务部,公司律师17名;在市总工会设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公职律师2名。今年6月11日,省两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我市结合该《意见》,正在着手制定我市《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在总结我市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政策导向和基本要求,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虑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断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落实,形成全市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层面的法律顾问制度网络,有效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力争2017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加快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二、关于推进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制度等改革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改革要求,紧紧围绕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目标,全力推进非监禁刑罚执行运行机制和功能,有效提升了服刑人员的矫正管理、教育惩戒、回归安置以及帮扶救助的能力和水平,降低了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6月底,今年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27名,解除和终止矫正1248名。现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2543名,无人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严格社区矫正执法管理。不断加快科技强矫步伐,全面提升手机定位监管成功率,对重点对象佩戴电子腕带24小时监控,对教育和社区服务采取严格的生物考勤措施,对情节严重对抗管理的给予收监。上半年,共撤销缓刑收监9人,警告101人,提请治安处罚5人,进一步严肃了监管秩序,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震慑了不安定分子。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标准。系统梳理了省司法厅下发的37项社区矫正工作规范,通过统一档案目录、分类专题讲解、重点规范试点、建立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等方式,在全市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理念,明确了工作要求,规范了执法事项,推动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提高效率、提升质量,确保社区矫正执法权力始终在阳光下正轨运行。三是推进修复性矫正助社区谅解。把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融入矫正的全过程,重视社区矫正对象、被害人、社区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促成被害人、社区、矫正对象之间达成谅解协议,听取被害人、社区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涉及人身财产权利的具体被害人的合理诉求,使损坏的家庭、邻里、社区等社会关系得以修复。四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按照“职能明确、功能齐全、设施完备、人员充足、实体运行”的要求,全力推进中心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实体实战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宜兴市、江阴市、梁溪区、惠山区、滨湖区社区矫正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示范区矫正中心”,全市社区矫正专职社工与社区服刑人员配比全部达到1比15。

  三、关于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上半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以《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司法鉴定机构提质发展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1-6月份,全市7家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案件6915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6532份,业务收费1130万元。

  一是积极宣传贯彻《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制定下发《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意见,组织各鉴定机构开展学习活动,确保《条例》准确实施。印刷《条例》宣传册1000册,下发各鉴定机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等地,供群众免费取阅。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宣传和大走访等活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宣传司法鉴定服务内容。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加强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2017年度执业情况审核工作,强化司法鉴定一体化管理平台的使用,组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参加省、市司法鉴定能力评测,积极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强化司法鉴定服务质量意识。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全力提升鉴定行业发展水平。探索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完善司法鉴定业务类型和布局,对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申请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完善后的材料完成审核。积极鼓励、推进相关司法鉴定机构拓展业务类型,完成对无锡中诚、中西医司法鉴定所申请增加鉴定项目材料进行审核。认真组织全体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部、省厅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强化人员能力素质。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不符合要求,政法专编在位人员不足,经费和人员保障亟需完善。

  二是司法鉴定业务类型还不完善,全市还没有环境质量(损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鉴定机构,同时各鉴定机构之间业务发展仍不均衡。

  三是鉴定人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鉴定人队伍虽然学历、职称较高,但年龄层次偏大、结构不尽合理,个别机构存在后续人才引进困难,影响鉴定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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