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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3-16 11: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17-00012
发文日期
2017-02-28
公开日期
2017-03-16
文件编号
锡司发〔2017〕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政法,机关,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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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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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大局为工作导向,以惠民富民为价值取向,立足职能,围绕“两聚一高”,积极做好司法行政深化法治无锡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夯实事业发展根基、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出台“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制定完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推动形成社会普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法宣处)

  2、围绕全社会法治意识培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指导社会各方力量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组织开展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管人员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法律六进”内容、形式和载体,开展“美好生活·法律相伴”等活动。(责任单位:法宣处)

  3、深入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重点打造“无锡智慧普法”工程,联合市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共同建设集民众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系统、法律知识推送系统、在线法律服务供给系统和法律需求智能匹配响应系统于一体的无锡智慧普法体系。(责任单位:法宣处)

  4、全力推进社区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工程,进一步畅通社区居民获得法治资讯和法律服务的渠道。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实践,切实强化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常态长效。(责任单位:法宣处)

  (二)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效

  5、围绕转型、改革、补短三大攻坚战,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努力为促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律管处、公管处、基层处、司鉴处)

  6、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引导广大律师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调研考察,鼓励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团,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法律服务联盟,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为政府及部门和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责任单位:律管处、公管处、司鉴处、基层处)

  7、围绕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通过组织召开推进会,举办专题培训班,编制政府法律顾问合同格式文本等措施,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责任单位:律管处)

  8、不断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执业活动监管。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律管处、公管处、基层处、司鉴处、法规处)

  9、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完善党组织参与法律服务机构决策、管理工作机制;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开展优秀党员评选工作,切实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建设,深化名优律师、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养工程,加大高端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培养储备力度,为无锡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培树一批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律管处、基层处、公管处、司鉴处)

  (三)进一步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0、协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立足自身职能和资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市级中心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指挥协调、产品规划、综合研判、推介宣传等功能,切实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县乡两级中心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县级中心要聚焦实战服务这一核心功能,融合法援、调解、公证、法宣等服务资源,通过服务窗口化、力量一体化,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服务需求。乡级中心要发挥“贴身式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服务指引等基本服务,并及时收集上传群众法治需求。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要在打造法律顾问服务群众主阵地上深耕细作。12348平台要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全面拓展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拟、律师函代发、案件委托代理等新型法律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办公室、律管处、法援处、法宣处、基层处、公管处、司鉴处、信息处)

  11、进一步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等法律服务专业力量,做好咨询解答、案件代理、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发挥各类法律援助站(点)作用,抓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调标落实,进一步研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推广宜兴集中办案、惠山律所包案模式,推行专家办案模式,试行点援制。(责任单位:律管处、法援处、法宣处、基层处、公管处、司鉴处)

  12、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好“法润无锡”系列活动,推出落实法援、公证、司法鉴定等系列惠民富民举措。全力做好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最大限度服务无锡考区考生。(责任单位:办公室、律管处、法援处、法宣处、基层处、公管处、司鉴处、司考处)

  (四)进一步完善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

  13、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实行行业调解组织和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工程;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市(县)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各市(县)区要全面成立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发挥协会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基层处)

  14、完善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机制;强化公调、诉调、检调、访调、援调等对接工作的有效衔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有机衔接,建立包括医患双方、主管部门、医疗专家等在内的多方协商、依法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复杂矛盾纠纷机制,充分运用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推动信访积案化解。(责任单位:基层处、律管处)

  15、实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分析研判和分级管控制度;注重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十九大等重要节点,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专项排查调处工作;整合司法行政的人民调解和律师专业法服资源,继续助力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包案处理突出矛盾问题工作。(责任单位:基层处、律管处)

  16、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通过推动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完善第三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责任单位:基层处)

  (五)进一步提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成效

  17、全力做好十九大等重点时期安保工作,加强走访排查,建立落实矫情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问题;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确保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审批、重点核查等监管环节依法规范;深化科技强矫措施运用,继续推广使用电话语音汇报、生物考勤、电子腕带定位等科技监管手段;协调公安等部门,集中清理脱漏管人员,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责任单位:社矫处)

  18、学习借鉴苏州循证矫正、南京危险驾驶类罪犯社区矫正等经验,实施“精准矫治”行动;完善分类分阶段矫正和个案矫正机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实施行刑矫治损害修复工程,最大限度帮助社区服刑人员修复再社会化功能。(责任单位:社矫处)

  19、加强刑释人员信息衔接,确保无锡籍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100%,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100%。规范“必接必送”工作,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接回、一般帮教对象接送率达85%以上。加强与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求衔接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社矫处)

  20、积极开展分类帮扶工作,切实做好“三无”“三假”等重点衔接人员的衔接安置和过渡管控;注重深化以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为重点的安置帮教工作改革,制定社会组织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科学化、社会化水平。(责任单位:社矫处)

  21、继续完善三级后续照管组织网络,健全完善后续照管绩效考评运行机制;创新后续照管工作理念、内容和形式,提供菜单式精准帮扶服务,发挥微信、QQ沟通优势,打造教育引导新平台;拓宽帮扶救助渠道,引导、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和“五老”志愿者参与照管工作;开展“双向延伸”帮教,全力帮助照管对象再社会化。(责任单位:社矫处)

  (六)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改革创新力度

  22、加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构和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人才库,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日常管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水平和人民监督员业务能力;积极与检察院协调沟通,畅通监督渠道,使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更广,参与案件更加深入;加大人民监督员工作总结提炼,注重收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例,探索编制典型案例选编,为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开展积累无锡经验。(责任单位: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23、抓好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司法鉴定职业资格、规则、标准的统一,健全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确保鉴定人依法自律、诚信执业。(责任单位:司鉴处)

  24、根据我市实际,研究扩大我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有选择性地纳入我市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在省厅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做好法律援助的各项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法援处)

  25、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府购买疑难复杂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构建知识产权预防性机制,建立“公证存管平台”;扩大公证机构参与法治服务、参与民生保障、参与社会发展的业务范围,探索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切实发挥好公证业务的纠纷预防功能。(责任单位:公管处)

  (七)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基

  26、加强法制力量配备,规范法制工作,健全投诉受理、查处、办结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深化公证处、法援中心、司法所和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站所硬件和软件建设;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切实提高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水平和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处、计财处、法规处)

  27、加强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通过培训、考核、竞赛等方式,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各类内、外网系统或平台应用,运用网络系统或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形成一批基于数据的分析研判产品,牵引司法行政工作向前置型、精准型、服务型转变。(责任单位:信息处 )

  28、加强人员保障,力争年内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队伍“三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服务工作;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政府购买以制度或文件形式固定下来,对一些涉及司法行政人财物管理和保障方面的事项,积极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部、计财处)

  (八)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9、持续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必修课,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责任单位:政治部、机关党委)

  30、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干部始终感到头上有利剑、心中有戒尺。(责任单位:政治部、机关党委)

  31、强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探索在乡镇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之间,孵化中心与社会组织之间,党员较少的律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之间,建立联合党支部。(责任单位:政治部、机关党委、律管处、公管处、基层处、司鉴处)

  3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全过程严管控、零风险;大力推行局务公开、处务公开,强化矫务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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