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江阴市司法局顾山司法所等10个集体和陈洪发等10名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3-02 11: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17-00009
- 发文日期
- 2017-02-27
- 公开日期
- 2017-03-02
- 文件编号
- 锡司发〔2017〕1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政法,公务员,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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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给江阴市司法局顾山司法所等10个集体和陈洪发等10名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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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江阴市司法局顾山司法所等10个集体和陈洪发等10名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市(县)区司法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总目标,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在不断深化“五个理念”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司法行政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无锡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作风过硬、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给江阴市司法局顾山司法所等10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给陈洪发等10名个人记三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要向受到记功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不断开创无锡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无锡市司法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