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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348法律咨询数据及解读

发布时间:2017-02-06 17: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17-00016
发文日期
2017-02-06
公开日期
2017-02-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政法,法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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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7年1月12348法律咨询数据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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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一月份,无锡12348公共服务平台共受理电话咨询、投诉数量1178人次。在形成工单的语音咨询中,刑事类法律咨询29个,行政类法律咨询4个,民事类法律咨询1046个,其他业务咨询和投诉共99个。本月咨询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劳资纠纷、物权债务纠纷、交通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等方面。

  二、重点关注的问题

  1.农民工欠薪讨薪依然是咨询的重点。本月欠薪讨薪案件咨询量为186件,占咨询总数的16%。建筑工地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较往年有所减少,工程安装和装饰装修等外包或分包劳务用工欠薪问题非常突出,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会保险、未签分包合同、老板跑路等引发的工资结算纠纷、欠薪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工制造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利润严重下降;农民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劳务企业施工成本上升;年终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二是当前劳务市场及管理体系不成熟、劳务队伍培育及社保体制不健全等因素,致使无资质企业或个人承揽建设工程、出卖资质、转包、挂靠、层层分包等不法行为屡禁不止,再加上企业内部管理粗放,导致总分包单位之间、专业分包单位之间或劳务队伍之间以及与农民工之间因劳务工程款、工人工资结算等各类矛盾纠纷频繁发生。三是用工单位、劳务负责人法治意识差,加上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缺失,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与各工种劳务负责人、农民工个人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很低,农民工主动签订用工合同者几乎为零,有的甚至与劳务负责人串通一气,在纠纷中取证难度较大,对农民工维权带来极大不利。四是一些劳务负责人因管理不善,不遵守用工约定,克扣工资或以存在结算纠纷为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故意躲避不结账,或拿到劳务工程款后不足额支付给农民工,甚至卷款逃逸。由于目前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对此缺乏相应的制裁,助长了一些劳务负责人的嚣张气焰。

  2.物权债权类案件咨询仍高居不下。物权债权涉及面较广,本月共受理此类案件咨询共206件,占比17.5%,排在第一位。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在签订合同时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合同内容存在瑕疵,缺乏必要的合同条款,争议处理方式约定不明确,非合同约定的物权债权纠纷等。在这类案件的咨询中,一是网上订购陷阱多,质量存在缺陷,合同内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全面履行,双方又不在同个城市,维权难度和成本较大;二是工程安装、装饰装修合同问题较多,施工质量和材料打折扣等;三是民间借贷占有相当大比例,如个人之间的借款,由于双方之间是熟人关系,有些借款只有口头约定,有些虽有借条,但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签订日期等等,发生争议时,没有相关证据佐证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者虽有借贷关系,但发生争议时,已超过诉讼时效,造成维权困难等。

  3.互联网小额贷款盛行,引发新的问题值得关注。近期咨询案件中,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贷款作为新生事物发展较快,对经济发展和解决资金难的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如何规范、如何防止出现负面效应值得关注,在咨询中主要有以下几点情况:一是设置门槛较低,审批不严。这给一部分无风险意识的年轻人有了可乘之机,套用他人身份证和手机号申报,贷款后自己消费,而债务关系转嫁到证件申报人头上;二是贷款利率太高。一般情况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3倍, 很多人缺少风险意识,超出个人还款能力,无节制消费,最后被小贷公司追讨,引起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建议与对策

  1.针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需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建议相关劳动执法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单位是否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是否按时发放劳动报酬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要强化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高危行业安全培训和工伤预防工作,完善企业操作规程,增强企业工伤预防责任主体意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变被动处理工伤为主动开展预防,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2、强化证据意识,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遇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无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对自己权益的侵害,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局面,建议当事人加强证据意识,注意证据的保护和留存。

  3.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首先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职责。行政审批部门搞好前置把关,金融部门要规划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掌握第一手情况,引导企业做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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