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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司法局2016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7-01-05 10:3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17-00003
发文日期
2017-01-05
公开日期
2017-01-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政法,机关,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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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司法局2016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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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着眼全局,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照我局2016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现就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目标任务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处、无锡网信息发布机制,上线12348微信公众号,确保12348热线接通率、群众满意率均达90%以上;运行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主要成效: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呼叫中心,7×24小时热线服务,新建12348无锡网,开设多栏目法律服务和信息发布,上线12348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公共法律服务信息,12348热线接通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94.96%和97.9%,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效运行,获得各级领导和群众的肯定。

  推进措施:一是全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无锡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 和市、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容 ,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按照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全市累计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经费1000多万。出台《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项目化推进实施方案》 等系列文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各级政府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进行重点考核。二是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建成运行事业编制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市(县)区、80个镇(街道)、1147个村(社区),分别建成职责明确、产品务实、流程清晰、制度健全的县级、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横向、纵向多维度服务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呼叫中心 ,新建12348无锡网,上线“无锡12348 ”微信公众号,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一网通、一掌通”。统一命名挂牌82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 (中心、站、点),在市县两级法院设立了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站 (法律援助站),联合无锡广电集团开设了《法律援助空中在线》栏目,在全市31个团以上单位全面建成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三是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法服务质效。研发系列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筛选出109个法律服务产品参考目录 ,制作《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示范文本》样本 ,指导律所打造法律服务“E视通”,推出手机APP“律兜”。深化法律顾问覆盖工程,无锡市“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市县乡三级政府及部门、村(社区)自治组织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以开展“法润无锡”活动为主线,组织开展“春风行动”、“12348法润千万家”、“德法同行”、“送法进万家”等系列法律服务活动 ,累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多万份,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20余万份,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800多条,提供法律讲座和咨询服务6923场次,受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5万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0678件次。

  目标任务2: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编制出台无锡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在全市全面启动“七五”普法。

  主要成效:法治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出台《“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七五”普法主要任务、普法对象、工作步骤措施以及工作保障等内容。

  推进措施:一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细化方案,纳入2016年度全市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开展全市51个市级机关专业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强化普法志愿者队伍机制建设,成立无锡市普法志愿者支队,制定出台无锡市普法工作标准化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二是全面启动无锡市“七五”普法。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启动调研,发放调查问卷3万余份,分别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管人员、青少年、社区居民等专项调查报告八篇。在此基础上参照全国、省规划,结合无锡实际起草“七五”普法规划(初稿),7月初将“七五”普法规划(初稿)发全市各地、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形成“七五”普法规划送审稿。8月26日,第170次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全市“七五”普法规划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七五”普法规划送审稿。9月,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10月,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五”普法在我市全面展开。目前,全市7个市(县)区全部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并召开“七五”普法动员大会。三是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命名无锡市国家安全教育馆等20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江阴市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示范基地等10个法治文化阵地被评为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积极开展新媒体普法,组织参加全国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获优秀组织奖。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润无锡•德法同行”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征集优秀作品385部。

  目标3:完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建设。深化专业调处和对接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个案补贴制度,县级层面覆盖面达到100%,确保矛盾纠纷受理率、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

  主要成效:专业调处和对接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2016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22593次,受理矛盾纠纷 46394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46162 件,调解率为100% ,调处成功率为99.5%。全市7个市(县)区全部落实个案补贴制度,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覆盖率达到100%,

  推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覆盖。切实抓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提升医患、道路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推进环境保护、物业管理、价格争议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保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深化公调对接,在全市132个派出所设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室。强化诉调对接,督促已建立的14个派驻制人民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开展矛盾纠纷接访、受理和调处工作。改版《无锡老娘舅》电视调解品牌栏目,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深入推进调解队伍“三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5、2、1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强化组织培训,开展各类调解员培训班22次,培训人员7200人次。三是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持续推进网格化排查机制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严密开展“两节、两会”,“十八届六中全会”,“G20峰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矛盾纠纷数和组织人员信息系统录入率100%。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个案补贴覆盖率达到100%,全年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约200余万元。

  目标4: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帮扶,对社区服刑人员100%落实重点管控和动态管控,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对符和条件的特殊人群100%纳入过渡安置、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要提升操守保持率。

  主要成效:对社区服刑人员100%落实重点管控和动态管控,全年对违规违纪社区服刑人员处以警告以上处罚251人次,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对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均达100%,对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100%纳入过渡安置、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解戒人员操守保持率达91.9%。

  推进措施:一是信息化管控,切实保障监管到位。正式启用市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与个市(县)区社区矫正中心联动,初步建成集动态监控功能、信息传输功能、数据共享功能、应急处置功能、指挥调度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立体工作模式。二是规范执法,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在上下半年分别完成为期半年的社区矫正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简称“双严”)集中整治活动和为期三个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三检查、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同时通过在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多措并举,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方式。全面启用远程会见系统,切实提升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积极落实衔接前置各项措施,确保“无缝衔接”到位;积极提供安置和帮困服务,通过开展“暖心”活动,促进“稳心”工作落实。四是勇于担当,努力探索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发展了第一家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无锡新途后续照管服务社”,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参与禁毒、戒毒宣传活动,培育和发展后续照管志愿者队伍,为后续照管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目标5:围绕发展大局,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经济转型、一带一路建设等法律事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主要成效:组织律师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资本运作等相关法律讲座311场次,参与跨境并购、项目输入与输出等各类法律事务110余件次,为无锡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6万家,办理涉企转型升级法律事务156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逾19亿元。

  推进措施:一是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会同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无锡“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的意见》,组建“一带一路建设”专业法律服务团,为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深化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千双万”活动,组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等10余支专业律师服务团队,深入开发区、园区、企业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三是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结对服务机制,深入红豆、远东电缆、海澜、国联以及市产业集团等,实地研究解决企业存在的公司收购、兼并、投资以及劳资、工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增强软实力提供支持;四是开辟公证服务快速通道,快速审查,主动跟进重大投资项目,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和投资风险;五是成立“无锡市中小企业法律大讲堂律师宣讲团”,开设“律师讲坛”,进行系列巡讲,提升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六是联合相关部门创办530企业法律事务专题交流活动专报,制作统一核心法律文书模本,编印《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案例》,组织律师党支部与百家企业党组织开展法律结对共建活动,促进企业与法律服务机构密切合作,共同发展。

  目标6:扎实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会同全市司法机关健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全市信访积案的化解和申诉代理。

  主要成效:出台《关于实施无锡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锡委办发〔2016〕60号),评选出首批100名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律师人才培养纳入无锡太湖人才计划。各市(县)区司法局对接的192件信访突出问题中已成功化解41件,市司法局及直属律师协会参与的30件市领导包案的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已成功化解3件。

  推进措施:一是加强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顶层设计。会同市委人才办、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实施无锡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锡委办发〔2016〕60号),并由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将律师人才培养纳入无锡太湖人才计划,通过顶层设计为全面推进无锡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有力推进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全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的申报、评选工作,经过层层选拔,评选出了首批100名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梯队分明、人才汇聚的无锡市名优秀律师人才队伍奠定了基础。举办首期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高级研修班,通过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名优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名优律师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名优律师人才培养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实行年度评审、动态管理机制,由主管局负责对已评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退出、调整、继续培养等意见。会同市委人才办等部门研究商定名优律师经费保障措施,明确将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人才的奖励资金纳入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有力的保障了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有效实施。四是积极参与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市司法局先后召开三次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联合市律师协会,挑选精兵强将,为每个信访突出问题分别选派1名主任、1名合伙人律师、1名专职律师组成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确定化解方案,引导信访人通过合法形式进行维权。

  目标7:完成2016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主要成效:由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1月18日起,将无锡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全市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0467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542件,同比2015年同期增长24%。

  推进措施:一是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件中“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的要求,经调研分析,向无锡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请示,并多次向市领导汇报和与市财政局协调,最终由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1月18日起,将无锡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对《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所列人员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不再作具体限制;放宽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审查要求,积极维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与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江阴、宜兴、梁溪、锡山、惠山等地积极做好辖区内困难人群的精准帮扶,与民政、人社、工会、残联等部门积极沟通,对本辖区的低保人员、五保户、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群体进行摸排,建立了法律援助特殊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衔接,加强看守所、法院律师值班工作,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31家团以上驻军单位全面建立驻军法律援助站,落实人员和经费,完善军地法律援助衔接工作制度,努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目标8: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实现2016年“三公”经费零增长;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做到能源消耗较2015年有下降。

  推进措施: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做到三公经费严格支出,只减不增。三公经费的支出及审批手续严格,严格按规定列支,2016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小幅下降。加强节能教育,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各项规章制度。2016年人均水、电消耗均较2015年有下降,印刷用纸零增长。

  目标9: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全面提升作风效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主要成效:作风效能有效提升,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推进措施:一是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建立重点突出、合理可行、可比可测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督查督办与抽查核查相结合,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三是采用客观、适用、简便、易行的考核评价办法,简化考评程序,减轻基层负担,使考评数据易采集、可量化、可比较,能够真实全面地体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状况。四是以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标尺,积极引进系统外部评价,特别是反映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评价,实现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统一。五是按照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要求,建立符合司法行政特点的不同人员、不同岗位的能力标准体系和培训大纲,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原则分步推进,逐步打造一支堪当重任的司法行政队伍。六是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法,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大执法执纪力度,营造拒腐防变自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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